曾健超獲司法覆核披露七暴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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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3日)頒下判詞,批准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7名涉嫌毆打他的警務人員的身分。曾健超對律政署沒有採取刑事檢控7名警察感到憤怒。另外﹐民陣計劃本周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請願,促請警方盡快檢控7名警務人員,以及檢控早前在佔領運動期間,懷疑用警棍毆打示威者的警司朱經緯。(趙梓浩報道)

佔領期間懷疑被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涉案七名警員身分,以便進行私人檢控,高等法院認為有合理爭辯之處決定受理,至於要求法庭聲明警方違法等申請就被拒絕。

曾健超投訴去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被七名警員帶到添馬公園一個角落毆打,他不滿事發至今仍未有警員被起訴,要求警方提供涉案警員身分,以便提出私人檢控,但遭警方拒絕,曾健超於是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披露七名警員的姓名。

曾健超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事件發生至今,律政署都未有採取任何行動,令他感到憤怒。

曾健超說:其實到現在已經9個月,他們可以說是都沒有處理任何東西的。因為是我提出,但你看警務處和律政署做所謂的研究和諮詢法律意見等等,你看到成果是沒有任何人和警察提堂。我是憤怒的,不只是失望,是失望到極點的憤怒。

曾健超希望律政署盡快進行刑事檢控,他認為要受害人提出司法覆核甚至私人檢控等是不合理的事,他又指,律政署應向公眾交代處理案件進度緩慢的原因。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明白警方認為即使法庭有權力都不應行使酌情權,因為曾健超過去幾個月拒絕出席認人手續,公開資料可能對涉案警員不公,加上警方認為,曾健超所依賴的照片及影片等證據,沒有他所指那麼強而有力。

但區慶祥認為,需要透過全面審訊聽取進一步理據才能下定論,法庭是否有法理基礎要求警方公開七警身分亦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所以決定批出許可,要求與訟雙方在本月二十日前,就司法覆核的聆訊安排向法院匯報。

另外,民陣計劃本周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警方刑事檢控早前懷疑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示威者的警司朱經緯。副召集人陳樹暉向本台表示,警方應該順應監警會栽決。

陳樹暉說:今次監警會的判決是說他(朱經緯)已經犯了一個刑事的罪行,就是一個毆打罪。所以警方如果是站在一個普通犯刑事的角度來看,其實警方應該直接要拘捕他,直接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所以我們的要求很簡單,既然現在監警會已經講清楚他是犯刑事的時候,那請警方按照刑事的情序。

早前監警會以大比數裁定朱經緯毆打示威者屬實,和投訴警察課指認為朱經緯只涉及濫用職權出現分歧,如果警方最後維持原判,監警會就會將結果交由特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