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解釋拉錯人事件 拒向事主道歉

香港警方周三(17日)拒絕就拉錯人事件向事主道歉。

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是諮詢律政司意見,認為警方得到的證據令有關疑犯入罪可能性不高,所以決定撤控,他指不顯示任何一方有任何出錯。

警方早前拘捕4人,懷疑他們與旺角騷亂有關,但4人近日被撤控。

盧偉聰沒有正面回應會否向相關人士道歉,他說警方是根據有效情報認真調查,搜查完證物後,有合理懷疑拘捕相關人士。

他又說明白被捕人士覺得不滿意,現時有投訴機制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