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領運動期間發生的7警毆打示威者事件,涉案7警與投訴被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周一(19日)同日及同一裁判法院提堂,曾健超被控一項"襲警"及四項"拒捕"罪名;而七警就被控一項"意圖嚴重傷人"罪。8人全部獲准保釋候審。雙方的支持者則在法院門外叫口號及互相指罵,並曾發生肢體衝突。(羅文山 報道)
同一案件分別成為原告及被告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周一(19日)下午約三時在律師陪同下,到達東區裁判法院,二、三十名支持者撐起黃色雨傘,鼓掌表示支持,泛民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秀蘭、張國柱、梁國雄等到場聲援。
曾健超被控去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鐘龍和道"襲擊"11名警員,另外被控四項"拒捕罪"名。辯方以未收到控方充足文件為理由,申請押後,控方曾經拒絶,指需時太久,但辯方表示,控方用了一年才落案檢控,辯方亦需要時間做準備,最後裁判官接納,案件押後至12月9日作審前覆核。控方會傳召26名證人作供,據了解,全部都是警務人員。
曾健超獲准繼續以300元保釋外出候審,他在法院門外多謝支持者。
曾健超說:多謝大家,多謝大家支持,由於現已到了法院階段,不方便說太多。他有十六個字要說,"尋求公義、勇敢面對、政治打壓、不屈不撓",多謝大家。
至於被控打人的七名警務人員,排在曾健超之前,同樣在東區裁判法院由同一裁判官審理。7人各被控一項"意圖嚴重傷害他人罪",其中一名被告、偵緝警員陳少丹涉嫌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健超,被加控"普通襲擊罪"。
7警案中一共有33名證人,大部份是警務人員。 各被告獲准以 1000 元自簽擔保。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月17日再提堂,等候控方準備轉交文件。7警離開法院時,曾健超剛到達法院,但使用不同通道,沒有碰面。
兩案提堂期間,雙方支持者在法院門外隔住分隔圍欄互相指罵,場面一度緊張。NOW 新聞台一名記者懷疑在法庭內拍攝被庭警帶走,可能因違反法庭規例被檢控, NOW 新聞台對事件不作評論。
另外,支持警察的市民與支持曾健超的市民在離開法院期間發生衝突,雙方口角並發生推撞,有人聲稱被推跌和手袋被搶,警察到場帶走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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