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多個政府部門的公共登記冊缺乏法律保障,導致資料可能被濫用,市民的個人資料外洩,蒙受損失。(林友德報道)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周二在記者會指出,檢視過香港十個常用的公共登記冊,發現大部分都未能乎合個人資料保障指引的規定,認為會過度披露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在十個登記冊當中,只有選民登記冊有列明法例的保障,防止資料被濫用。
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出,公共登記冊缺乏法例保障,讓公眾可以任意查閱登記冊內的資料。
蔣任宏說:大部分公共登記冊,在被查閱資料方面的安排,是沒有酌情權,他們不能拒絕任何人士做查閱要求。
他又指公眾透過查閱不同資料就可以整合成個人檔案,如沒有足夠保障,可能會被人用作直接促銷和數據開採,資料亦有機會被用作 "人肉搜尋",令當事人遭受網絡欺凌。
蔣任宏說:例如如果有人有意,他可以向公司登記冊、土地登記冊、或車輛登記冊取得當事人一些較敏感的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住址、甚至個人簽名模式。這方面資料如果被惡意使用,會導致當事人經濟損失、甚至身份盜用或他人身安全受影響。
將於下月初繼任私隱專員的大律師黃繼兒接受本台訪問,被問到目前應如何保障登記冊上的個人資料的私隱,他表示現時公署的權力只能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辦事。
黃繼兒說:我們只能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去辦事,但如何才最有效呢?其實我覺得大家對於條例保障的內容有認識更多的話,會在處理問題上會比較容易和高效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高級律師廖以欣表示,十個登記冊牽涉82條法例,但當中只有32條有提及公佈資料的目的,5條有訂立防止資料被濫用的措施。公署已將報告呈交相關決策局,建議設立架構及修訂有關機制。
另外,公署訪問約1200名市民對保障私隱權利的意識。結果發現,近一半受訪者於過去一年曾被濫用個人資料,當中只有一成人作出投訴,而大部分來自銀行,其次是電訊公司和健身中心。調查亦指出,不少市民很容易提供個人資料去換取方便,只有百分之六的受訪者願意每月支付20元使用沒有廣告的電郵服務,認為有需要加強教育。
市民姜先生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自己都經常遇到電話廣告推銷,擔心自己的個人資料被濫用作商業用途。
姜先生說:這方面都擔心,因為有時候銀行打電話問我借不借錢,又或者一些美容中心,因為我是男人,美容中心又打電話說有套票送給我,我認為應該是被盜用了(個人資料)才能打過來。
姜先生亦指,自己在一些做問卷調查或登記會員的時候,都會留意機構向他索取個人資料的原因,及盡量避免留聯絡電話,以免受到電話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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