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2年南丫海難事故,造成39人死亡,涉及事件仍被停職的59歲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周二(7日)區域法院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南丫海難家屬之一的古太認為,法庭的裁決對家屬而言會帶來一點安慰,但認為僅蘇平治一人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不能反映整個災難的成因,因為事件並非單是救生衣問題引致。她與其他死難者家屬都不可能就此釋懷,希望警方繼續調查,就船的設計及船廠應負的責任,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
區域法院法官指出,由於蘇平治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船隻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文,以"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的做法,是嚴重違反職責。辯方律師求情時說,案件不涉及不誠實及貪污,而被告的前任及繼任人亦曾作過同樣指示,只是被告曾承認作出有關指示才被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