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舉辦校園音樂會,有外邀樂隊唱 出"粗口歌",事件在周日(5月3日)一個論壇,引發激烈爭辯。
學生會會長劉振琳表示,該活動名為"黑暗時代抗爭音樂會",唱粗口歌是要抗議政權;只不過是採取較另類的方式,去表達警隊濫權及暴力執法,若音樂會的曲目與主題相符,學生會不會過濾當中的字眼。
他又認為,校方是因為受到外間壓力,向學生會發出警告信。
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言人、律師何君堯形容是語言暴力,他指事件不單是粗口問題,而是涉及法律問題,若歌詞內容有恐嚇及侮辱他人的成分,可能已違反公安條例。
不過,文化評論人鄧小樺反駁,這是校內音樂會,難與公安條例扯上關係,如果成立的話,變成表達任何思想及不滿都有機會破壞社會安寧,那即是以言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