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爭議延至學界 有教材被批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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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三權分立"的爭論蔓延至學校教材,有通識科課程內容,指行政權力大過立法及司法的權力,被外界指有誤導成分。有泛民人士指,沒有人認同行政權力凌駕司法權,相信教師會慎重把關,將司法獨立的重要性灌輸給學生。(羅文山 報道)

香港明報周三報道,部份教科書出版社製作的通識科教材,對政治體制中"三權分立"描述,有誤導成份。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在市面上,不同的通識教材有不同的講法,很正常。

不過,葉建源指出,如果將行政權講成大過司法權,相信沒有人苟同。

葉建源說:在三權分立上,行政與立法之間,在香港政制設計上,行政權比立法權大,這是一個共識。在司法上,大家覺得司法獨立亦很清晰,如果你說行政權大過司法權,我想未必很多人願意苟同這一點。

身兼教協成員的葉建源認為,作為教師,應向學生講出,司法獨立的重要性。

葉建源說:司法獨立無論在那一個層面上,都應該是共識,這點不應有爭議。教師在教政治制度也好、法律制度也好,都應該講出司法制度是獨立的,以及重要性。

教育局周四(17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當局並沒有在官方課程中以"三權分立"描述香港的政治體制,事實上"三權分立"這一說法,在社會上亦有不同意見。

發言人又表示,當局認為最重要是讓學生明白在基本法下,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分配和相互關係,包括行政機關受立法和司法機關監察。目前通識科教材毋須送審,但局方會研究,未來該科課本送審的可行性。

葉建源指出,教育局是行政機構,他不應提出指引及其他干預,"三權分立"這個有爭議的問題,應交給學術界去討論。

涉及報道中的教材是由文達出版社出版的《初中通識「今日香港」》第二冊,其中一段文字:"行政主導下,行政機關的制衡力量較立法和司法機關大。"

文達出版社總經理兼社長黃燕如周四(17日)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有關報道斷章取義,令人誤解該教材的內容。她強調,教材清楚解釋行政、立法、司法三者互相制衡,而由於通識需要貼近時事,所以在編寫教材時會列出不同的意見。

黃燕如說:我們由一開始的文章,至中間,都有圖解,都是說互助制衡,只不過個別例子,例如,公共開支及政治體制法案,只能夠由政府提出,所以有評論指,在這方面可能行政機構的權力,大過司法及立法機構。始終我們一直出版教育教科書,我們不會武斷編寫內容。

被問到教育局及學校有沒有向出版社查詢通識教材的內容,黃燕如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如果有人向出版社查詢,他們會澄清有關內容。

除了教科書被牽連入"三權分立"的爭論,連已退休的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周四(17日)出席商業電台節目時,亦作出評論。

孫明揚表示,不理解為何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行政長官地位超然,在三權之上,既然言論引起多人疑問,張曉明應該澄清。

孫明揚說:這些是旁人推測,既然有這麼多人有這麼多疑問,我想值得他(張曉明)考慮。基本法沒有這些字---超然,全世界很多國家用三權分立來形容,大家實施又有多少不同,你用三權分立來說,因為你的理解基礎不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詮譯。

不過,孫明揚表示,他的推測是,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法律上的地位有異於平常,例如不受防止賄賂條例限制。

對於張曉明指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孫明揚認為,討論不應糾纏於用甚麼詞匯,最重要是香港依然是司法獨立,行政長官是依法辦事,而非位於法律之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亦表示,基本法已訂明香港的三權配置和制衡問題。

譚志源說:我相信不用糾纏在字眼,最重要是基本法條文及規定是很清楚的。如果我們對字眼有不同意見,可以回歸基本法所用的字眼及條文,我相信可以解決到大家不清楚或有爭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