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勇士曾健超袭警罪成下周一宣判 (视频)
2016.05.26
占领勇士曾健超袭警罪成下周一宣判
香港前年占领运动期间,在政府总部附近参与示威的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因向警员泼液体,周四(26日)被裁定一项袭警及两项拒捕罪名成立,法官押后下星期一(30日)判刑。曾健超对判决感失望,会考虑是否上诉。(林国立 报道)
获准保释等候法庭量刑的曾健超,离开九龙城裁判法院时,大批支持者在现场举起黄伞声援。曾健超表情平静,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
曾健超说:对于今天的裁决我是失望,但我仍然觉得要尊重法庭的裁决,有关法律的问题,判决会在星期一才有,所以我暂时不能说太多关卡案情或法律的安排,但我会和我的法律团队研究,会否有机会上诉。
曾健超当日在龙和道被捕后,怀疑被七名警员拖到暗处殴打,有关事件另案处理,排期六月一日开审,曾健超指,会集中准备作供,但担心今次的判决会影响七警袭击案。
曾健超说:因为七警案将在六月一日,在区域法院审讯,而我是七警案的证人,所以我会好努力集中,希望在七警案中,协助法庭提供证据和搜证,我当然有担心两个案件互相影响,但我希望或我相信,律政司会有一个公正的安排去处理两宗案件。
曾健超被控在前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向十一名正在执勤警员泼有味液体,被判袭警罪成。
辩方律师求情时,是次案件中的袭警行为,是最低的武力,没有令人受伤,当时社会情绪,示威人士对错也好,予人感觉是警方放弃克制,而使用胡椒喷雾及催泪弹,希望裁判官将泼液体视为发泄行为。加上曾健超重犯机会微,希望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罗德泉在裁决时指,案件其中一个争议点,是警方和新闻片中拍到,一名穿黑衣的男子,向警方泼液体,及后警方拘捕曾健超,辩方曾质疑两人是否同一个人。
裁判官指,在反覆检视片段后,相信片段没有被删改,虽然泼液体的男子带上口罩,看不清楚面容,但从男子的上衣图案和字样、他的面形和胡须,以及所穿的鞋,可以判断泼液体的就是曾健超。
虽然他的行为,无特定目标人物,但是出于敌意,在知道下方有大批警员的情况下,目的必定是为了淋湿警员,裁定是袭击。
至于他被控的四项拒捕罪,裁判官认为曾健超被捕时确实有反抗,尝试撞向警员和摆脱对方,裁定其中两项拒捕罪名成立,但他涉及的另外两项拒捕罪,裁判官指可能是被喷胡椒喷雾之后的自然反应,不足以断定他是反抗,故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指,虽然辩方曾质疑,部份作供警员的供词矛盾,包括两名高级督察,作片段中互相认错对方是自己,他亦大惑不解,但那些只是瑕疵,不影响证人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