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七月經歷一場公屋鉛水驚魂,事隔10個月,政府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周二(31日)發表調查報告,指事件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涉及的四位局長和部門首長向公眾致歉,但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不認為有官員要負個人責任。(林國立報道)
香港十一條公共屋邨驗出食水含鉛超標,政府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周二發表報告,確認含鉛焊料是導致公屋食水含鉛超標的直接成因。
報告批評水務署在事發前,未有有效監測食水品質,不願承擔責任,忽略食水含鉛問題,作為發牌當局,亦未有確保持牌水喉匠質素。
報告又花大篇幅質疑,水務署在事發後,在全港公屋抽水辦驗含鉛量,用的是先開水喉數分鐘再取水辦,過程令人難以理解。報告指這些水辦,對驗測含鉛量毫無用處,因開水喉一段時間後,大部份鉛污染物會被水沖走。即使外界多次向署方提意見,要抽"靜水辦",但水務署一意孤行,結果現時沒有人能確定,哪些公屋的食水沒有受鉛污染。
除了水務署,報告認為,房委會和總承建商,沒有有效監督工程用料,都有責任。而分判商則可能是因想省錢,用了含鉛焊料,總件事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令表面上完善的監察制度,淪為紙上制度,各方將責任轉移給別人,屬典型的推卸責任,最終的結果就是居民受害至深。
報告建議政府主動為所有公共屋邨,再安排抽”靜水辦”測試,亦應在政策層面檢討規管制度。
住在鉛水超標的葵聯邨的李小姐對本台表示,從去年七月驗出有公屋食水含鉛超標至今已近一年,至今沒有任何人為事件負責,即使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當局亦要交代日後如何跟進。
李小姐說:其實我覺得整件事,政府是讓人把事情忘掉就不去追究,現在受影響的居民很多,幾個屋邨,你要衡量每個家庭承受了甚麼傷害,可能要考慮賠償,還有對於小朋友,我家中有個小朋友,日後他們身體有甚麼毛病又怎麼辦呢。
政府在報告公布後召開聯合記者會,發展局長陳茂波、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和房署署長應耀康,就事件致歉。
水務署長林天星表示,水務署已汲取教訓,會盡快落實委員會的建議。但對於全港驗"靜水辦",林天星就說,要先諮詢國際專家意見。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報告指出很多制度和集體問題,監管制度是有疏漏,但無任何證據證明,有官員或個人有嚴重犯錯,要負個人責任。
林鄭月娥說:我看不到,不論從我們內部檢討,或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有那個同事會為此負上個人責任,大家要明白,官員要負上個人責任,大家要明白,官員要負個人責任是非常嚴肅的事,一定要找到個別官員有法不依,或明知故犯,或濫用權力做了些有違公眾利益的事,但在這件事上我看不到有這樣的情況。
率先揭發鉛水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接受本台訪問時,批評林鄭月娥的說法,等同問責官員集體不負責。特別是水務署被報告嚴厲批評,但仍不願意承諾,重驗全港屋邨食水,應該問責下台。
黃碧雲說:報告最主要的建議,就是要求政府重新驗水,但水務署署長林天星都拒絕,現在還說如何抽水辦,會再找國際專家來搞一個專家小組再給意見,林天星有沒有一點悔意,很明顯沒有,水務署就是"死雞撐飯蓋",死都不願認錯,我認為他應該為他的一意孤行,應該問責下台。
調查報告中,其中三個涉及水喉工程分判商的段落,已遮蓋並沒有公開,政府解釋,這些內容可能影響刑事調查,律政司已責成警務處,就調查報告作刑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