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否決啟動罷免“長毛”議案

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以18票反對,16票贊成,1票棄權,否決罷免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議員資格的議案。梁國雄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雖然內務委員會未能通過議案,但議員仍可以向大會提出罷免議案,有議員已表示會向大會主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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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不會教議員要怎樣做,但做人應該有廉恥。一些議員反對彈劾特首曾蔭權,反對用特權法調查曾蔭權和相關人士的利益輸送,以及要求兩名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及梁振英說明有關用防暴鎮壓和打壓言論的指控。這都是市民關心的問題,但他們反而關心他這個區區的議員。

梁國雄說,他已有心理準備,處之泰然。目前他正準備參加反對325香港特首小圈子選舉的示威活動,希望給選委壓力投白票或不投票令選舉流選。

民建聯劉江華表示,既然立法會已有先例,就要依循,如果今次因為梁國雄正等待上訴,而不啟動程序,將令市民感覺立法會做事前後不一,同時亦對詹培忠不公道。但多名泛民議員反對罷免梁國雄議員,工黨李卓人表示,梁國雄是為公眾利益發聲而被判刑,即使要褫奪他的議員資格,亦應由市民決定,假如由立法會罷免,等於剝奪了選民的權利。

梁國雄因衝擊替補機制諮詢論壇而被判入獄兩個月,現時保釋等候上訴。

根據《基本法》規定,凡議員判監滿一個月,如獲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同意,可解除該議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