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周二(24日)押後裁決,港大校委會提出禁止披露會議內容的禁制令申請,現有的臨時禁制令繼續生效,直至有裁決為止。
申請成為案中答辯人的《蘋果日報》,反對延長臨時禁制令。代表《蘋果日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表示,港大校委一直沒有讓公眾知道,未披露的會議內容,有沒有涉及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原因;他指如果否決理由充分,為何要隱瞞不讓香港人知道。
李柱銘陳詞時又指,問題涉及公眾利益,禁制令連其他未被披露的內容都禁止發布,限制了新聞自由。
港大的律師代表引用案例指,單是新聞自由不足以成為違反保密協議的理據,港大校委會成員的守則,包括保密會議內容,確保委員可以暢所欲言,這套守則是在英國高等院校廣泛採用,並非專為港大設計。他又認為,申請加入聆訊的《蘋果日報》,並無未被披露的材料,毋須加入聆訊。
高院早前將禁止披露的會議內容,限於今年6月30日至11月6日,申請做“介入訴訟人”的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指已收窄臨時禁制令範圍,決定取消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