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電台停播三個月後恢復廣播一小時


2008.04.21
香港民間電台停播三個月,周日晚上恢復廣播一小時,多名出席廣播的立法會議員指是公民抗命,就算被捕亦在所不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聲言,當局已收集証據提出檢控。(馮日遙報道)

電訊條例較早前被法庭裁定違憲,政府提出的上訴已定於九月中聆訊。

上訴案仍未開審,停播已三個月的民間電台,周日晚上七時在旺角行人專區恢復廣播,出席的五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李卓人、劉慧卿、李永達、陳偉業及梁國雄,與及擔任嘉賓主持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廣播中更首次讓市民參予發言,歷時一個鐘頭,吸引百多名市民駐足圍觀,已被控在去年參與非法廣播的司徒華,在電台直播時指,為了捍衛言論自由,早有再被捕的心理準備。他說:在牢算什麼,我們不群立,我已經講過,我們要公民抗命,抗爭到底。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直言復播是全民搏拉,曾健成重申電台廣播並沒有違法,廣播亦是基本法符予公民的一種權利,他指所有出席的嘉賓亦時成年人,他們都明白自己的法律責任,仍然會堅持繼續公民抗命。他說:到今日為止,民間電台並沒有犯法,祇有特區政府違憲,所以,捍衛言論自由,是民間電台的天職,廣播亦是基本法符予我們的權利,所以我們行駛公民權利,繼續廣播。

曾健成又說,今後將會打游擊戰,在不同地方做直播節目,他指,未來兩周內會到銅鑼灣時代廣場對出的公共空間做廣播,並聲言除非政府修改已被裁定違憲的“電訊條例”,否則他們會一直抗爭下去。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周一出席一個頒獎禮後表示,民間電台周日晚恢復廣播,電訊管理局人員已收集証據,若果証據足夠,會檢控參予非法廣播的人士。他說:法治是香港繁榮及穩定的基石,政府對於破壞法治的行為是零容忍,而民間電台的非法廣播,我們在很早以前已多次向電台發出警告,昨晚的廣播,電訊管理局已收集了証據,並會同律政司商討,如果証據足夠就會向非法廣播的人提出檢控。

馬時亨又指,政府就電訊條例是否違憲所提出的上訴,已訂於九月十至十二日聆訊,任何人現時進行無牌廣播,是違反“電訊條例”,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民間電台的風波源於一月,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撤銷曾健成等被告的指控,但律政司成功要求法官暫緩裁決及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但民間電台在一月十日不理會禁令繼續廣播,更有六名立法會議員參與,其後律政司控告曾健成等人藐視法庭,有關案件仍未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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