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倡議修訂《逃犯條例》,以一次性移交逃犯;全國政協委員、公安部前副部長陳智敏在北京表示,公安部全力配合香港警方,拘捕及遣返由香港潛逃到内地的犯人,香港亦應積極修訂條例協助移交逃犯到内地。
陳智敏在接受《香港電台》專訪時表示,由内地逃到香港的重犯達到三百多人、全部「有名有姓」。
他指在任時,曾與時任保安局長黎棟國及副局長李家超商討,但無法達成共識。
對於有香港商界擔心修例會影響營商環境,陳智敏回應指只要是刑事犯罪,就應該受法律制裁;至於有意見憂慮修例後,内地當局會將政治案件包裝成刑事案件,陳智敏認為理據不足,當中涉及不必要的擔憂和炒作。
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涉貪被查,他認為不會影響公安部的形象,反而更突顯黨和國家懲治腐敗的決心;他指孟宏偉因涉貪、受賄被捕,是屬於個人行為和犯罪,與公安部無直接關係。
另外,台灣的立法院周二(12日)通過時代力量的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及法務部積極與香港政府協商,以制定適用範圍僅限於台港兩地間的逃犯引渡協議。
時代力量在提案指出,隨着大陸對香港實質影響力擴張,香港保安局倡議的修例若獲通過,大陸政府將可以合法手段,以台籍人士犯罪名義在香港作出拘捕,成為台灣人赴港時人身安全的勢成隱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