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余慧明疑涉網上發帖被撤銷保釋再度還押 成同案中第二人再失「自由」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前年因參與「35+」初選,被港警國安處指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名被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周一(7日)到警署報到時被拘捕。案件周二(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撤回余慧明保釋,需即時再還押。辯方另申請撤銷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但遭羅官否決。
據指,34歲的余慧明於保釋期間,因在社交網站發表帖文,其言論和行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而再被捕。翻看余慧明的社交平台,她曾於2月17日轉載專頁「專業清算師」寫上「醫護前線加油」的帖文,余慧明並表示醫護朋友都已經很崩潰,說「我又唔可以批評政府喇,醫管局膠層淨係一句唔好意思?其實前線無對唔住市民,係你哋膠層對唔住咋」,並寫上「但依家只會解決提出問題嘅人」等標籤。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辭後,信納余慧明已違反保釋條件,不信納她不會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撤銷其保釋,余慧明須即時還押。
余慧明放棄每8日保釋覆核權利,離庭前向旁聽席高呼「幫我睇住啲貓呀」,有旁聽者回應「知道啦」、「頂住呀」。
余慧明於去年7月28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准許以現金10萬元和丈夫人事擔保5萬元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或作出相關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以及不得離開香港等。
同案另一被告鄒家成,今年1月同樣被指違反保釋條件,於1月13日被押往西九法院提堂,同由羅官處理。羅官信納鄒家成違反保釋條件,決定撤銷其擔保,鄒家成被即時還押。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