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政總黃之鋒上訴 律政司申請覆核3人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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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涉及佔中前夕“衝擊政府總部”案件申請覆核3人刑期。

律政司表示﹐詳細研究判刑理據後﹐作出有關決定﹐由於案件正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會進一步討論。

與此同時﹐黃之鋒周一(29日)早上亦到東區法院,就案件提出上訴申請。他透露羅冠聰及周永康亦將會提出上訴。

黃之鋒表示,政府總部公民廣場是公共空間,是讓人自由進入,2012年反國教集會及2013年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的集會,都在公民廣場和平集結,因此不同意重奪公民廣場屬於非法集結。今次上訴是體現香港法治精神,相信今次案件可以在更高層次的法院有更大的法律探討空間。

案件中﹐周永康被判3星期監禁﹐緩刑1年﹐羅冠聰及黃之鋒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及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