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支持豁免动议预告期 邓炳强:港生活比美国安全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走进大直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立法会内会举行前数小时,去信请求内会支持他,向立法会主席请求批准豁免所需预告,让23条立法草案纳入议程,尽早恢复二读,内会最终一致赞成,并将提交修正案限期订于周六(16日)中午。邓炳强对内会决定感到「好开心」,同时不点名美国国会委员会要求制裁港官,更指有认识的美国人说「在香港生活比美国安全得多」
邓炳强在提议通过后见记者表示「好开心」,同时又不点名指责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要求美国政府制裁港官,及恫吓在港生活的美国人:「这些恫吓式的骗徒手法是欺骗不到香港人,香港人更清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保障我们的安全。其实我认识很多在香港生活的美国人,包括做生意的人,他们都知道23条立法只会保障他们的安全。他们都跟我说其实在香港生活比美国生活安全得多。」
到底如何令到邓炳强「好开心」呢?首先法案委员会于逐条审议完成后第二天(15日),便马上到内会作口头报告。主席廖长江表示:「法案委员会支持当局提出的修正案,并支持当局尽早在立法会议上,恢复条例草案二读辩论。」
要达致「尽早」,邓炳强早于内会开会前数小时,已去信内会主席李慧琼,希望内会支持他向立法会主席请求批准豁免动议修正案的预告期,尽早在立法会会议恢复二读。他并恳请内会委员为提交修正案设下最早的限期。经民联林健锋率先「配合」,建议就条例草案提交修正案的限期,订于周六(16日)中午12时,让秘书处可以尽快处理,再交上大会。
内会变「夸夸大会」 一致通过豁免所需预告
其他议员亦同心和应,并互相感谢连日来「火速」审议草案。「G19」谢伟铨说:「想代表G19全体18位议员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议员的领导,及一众委员的努力。」民建联陈克勤说:「早一日通过草案,早一日补回国家安全缺口,早一日完成特区政府27年来未履行的宪制责任。」管浩鸣说:「要借这个机会多谢政府方面,因为我相信每日完了法案委员会的夜晚,他们都要捱通宵做我们提出的意见。」
最后在无任何人反对,不用点票的情况下,通过邓炳强的建议。李慧琼说:「对于我上述提出的一些问题及内容,有否委员持不同意见?如有请按键发言。那么大家一致同意刚刚包括廖长江议员报告里面提到的尽快恢复条例草案二读及邓炳强局长来函,要求提出的几个建议。如果是我们便一致通过。」
以目前进度来看,最快可在下周三(20日)于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记者:淳音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池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