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有網民本月6日發起九龍遊行,其間警方指一名新巴970號線車長在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將巴士截停,再指控車長藏有士巴拿,將他拘捕。涉案車長最終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周二(15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被告張浩然(36歲)報稱專營巴士司機,被指事發當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南行近文明里,不小心駕駛一輛新巴。
本案引起社會關注,主要由於警方對車長干犯何種罪行先後有不同說法,先是指控車長「無故響號」,同晚改稱車長當時「快速駛近路旁執勤警員,涉嫌危險駕駛」;翌日又指在車長袋內檢獲士巴拿(扳手),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而涉案新巴的黑盒則指巴士當時車速僅為每小時30多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