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滿三學生領袖輕判 已提上訴要求加刑
2016.09.15
香港政府繼續針對在佔領運動前夕,衝擊政府總部的三名學生領袖。事發時屬學民思潮成員的黃之鋒、學聯的周永康和羅冠聰,涉非法集會罪成但獲法庭輕判,分別處以社會服務令和緩刑。三名被告近日收到律政司要求覆核判刑的上訴文件,案件已排期下周三開庭聆訊。(林國立 報道)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星期四就在社交網站指,透過律師收到律政司要求覆核判刑的陳詞大綱,覆核下星期三在東區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梁卓然資深大律師,在陳詞中指,他們涉及的罪行性質嚴重,加上有多項加重刑責的因素,各被告亦沒有悔意,認為原審法官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原則上犯錯及明顯不足,案中被告亦無特殊情況可以緩刑,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
黃之鋒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對律政司行動有心理準備,會以平常心面對。
黃之鋒說:我理解的理據,是律政司引了一些案例,然後認為應該判重一些,我相信法庭會作一個獨立的裁決,不會受政治因素左右,交給法庭決定,我就以平常心面對,當然律政司在選舉過後想打擊我們,選舉過去才去做這些舉動也是意料之內,也是平常心面對。
案中另一名被告,被判緩刑的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原審時裁判官重視他們三人的行動背後的理念,是為社會而非為私利,但律政司明顯不同意這些觀點,要求覆核判刑亦明顯有政治考慮。
周永康說:以司法審核作為政治工具,去維持政府的管治,維持政府期望穩定的秩序,要求將所有異議者,逼到牆角,所以才提出要即時收監,將這些人關到監獄中,亦作為一種嚴懲,我透過嚴懲這三個人,去證明政府的威信不能被質疑動搖,嚴懲威嚇期望社會會俯首聽令,政府絕對是在開倒車。
周永康又批評,當局期望用這些手法來壓倒反對聲音,只會令激發更多敵對情緒。
周永康說:羅冠聰剛剛在立法會選舉得到5萬多票進入立法會,而你今天看到政府的舉動,他表明我不認同這些人的所作所為,你可以看到,公眾亦有目共睹,政府或律政司的觀點,到底是促進社會進步和諧,還是加劇對立製造更多敵對情緒在社會上。
至於剛獲選進身立法會的羅冠聰,因目前不在香港,本台無法取得聯絡。
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三人,前年9月26日參與”重奪公民廣場”行動,上月分別被法庭裁定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黃之鋒和羅冠聰被判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就因要到英國升學,選揀不接受社會服務令,被判緩刑,律政司早前已表明認為判刑過輕會尋求覆核。
被判緩刑的周永康指,他原本計畫在本月18日,出發到英國修讀碩士課程,不過由上月底申請簽證至今仍未獲批,他估計可能和他在案件被判罪成有關,目前仍未知道是否能成行。
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與另外兩名成員,今年5月在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期間,在青馬管制區行政大樓對開山坡,掛上抗議直幡,涉嫌阻差辦公被捕, 三人星期四到警署報到要求”踢保”,黃浩銘引述警方指,會保留日後起訴的權利。
他批評事件至今已經4個月,他到警署報到3次,但警方一直稱正研究案情,質疑警方故意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