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鐵一地兩檢司法覆核被駁回 呈請人士表示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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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周四(13日)駁回申請,裁定一地兩檢條例並無違反《基本法》,提出覆核的梁國雄在庭外表明會上訴。有立法會議員關注裁決中有一個關鍵性邏輯,指《基本法》沒排除不可一地兩檢,故被認為是無違反《基本法》,恐令日後出現更多類似爭議,另確認人大常委決定的效力等同釋法,更是香港立法與司法的「緊箍咒」,會造成深遠影響。(覃曉言 報道)

高等法院周四(13日)駁回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青年新政梁頌恆等四人,就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認為一地兩檢符合《基本法》,至於另一名申請人早前在開審當日已退出訴訟。

法官周家明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應被視作構建《基本法》而提供額外補充。根據國家憲法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以及一國兩制原則,亦可透過決議等方式行使有關權力。人大常委會去年底決定一地兩檢合憲,縱使形式上不是釋法,但對本港法院及內地機關,均有約束力。

今次案件的爭議點,不在於人大常委會以何種方式處理一地兩檢問題,而是人大常委有否作出決定的權力。周家明認為,本地法院無權判斷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不適用於香港,而人大決定有助解釋《基本法》,因此不接納申請一方提出《基本法》具排他性,即人大常委不能在《基本法》的框架外,制定對本港具約束力的規定。

周家明又指,看不到在香港設立內地口岸區處理出入境清關等事宜,會有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因此駁回四人的司法覆核申請。另外,其中一名申請人梁頌恆被指不必要地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列為簽辯人,法官下令他代梁君彥繳付訟費。

提出覆核的梁國雄等人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時,均表明不認同有關判決,梁國雄更強調會提出上訴。

梁國雄說︰所以我們一定會上訴的、一定會上訴,我也希望香港的司法界拿出他們的尊嚴,去解釋一下,我們不是怕輸,我們要公道而已。香港的法院是要用揣摩上意的方法,去令人大常委的說法變成聖旨,我覺得這不是法治。

身兼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對今次裁決感到失望,她認為裁決中認定條例無違反《基本法》的邏輯,是基於《基本法》沒有禁止設立一地兩檢,變相只要《基本法》沒有列明禁止的事情,都可以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再要求香港落實,恐怕日後會有更多類似情況發生。

陳淑莊說︰我仍然表示失望,法官就一地兩檢有一個最重要的邏輯,指《基本法》沒列明一地兩檢屬違法,沒排除不可實施一地兩檢,因此可以實施,而根據這個邏輯,我很擔心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在香港落實,因為《基本法》是無法囊括所有在訂立之後發生的狀況,若以這樣的邏輯,《基本法》幫香港人守著的自由強權,我擔心可能會受到影響。

陳淑莊又稱,裁決更確立了人大常委決定的效力等同釋法,超越《基本法》第158條所限制的釋法權;而人大常委會去年底通過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在判詞中亦有被引用,等同「預先釋法」,影響了法庭的決定,甚至可以指揮本港立法會立例,對香港的司法及立法制度影響深遠。

陳淑莊說︰我們已預視到,其實人大釋法,現在還包括「釋定法」,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可以說是「緊箍咒」,即是現在可以用人大常委的決定,去指揮及命令立法會就著其決定來訂立法律,可以說對立法和司法,即香港兩個非常重要的基石影響深遠。

陳淑莊強調,今次裁決的輸家是《基本法》對港人的法律保障受損,希望外界繼續關注一國兩制在香港落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