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被擄走施虐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案開審
2019.01.04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被人擄走,並在雙腿釘上21口釘書釘施虐,經調查後懷疑「自導自演」,被控以「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否認控罪,案件周五(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原定有六十六名證人,但考慮書面證供後決定傳召五名警員及兩名專家證人,相信可以縮減審訊時間;而且會呈上包括閉路電視片段和顯示被告傷勢照片等證物。
控方又提到警方撿走林子健的手機內,發現搜尋哥羅芳用法的記錄;被告曾聲稱被人弄暈擄走,但檢查報告沒驗出殘留哥羅芳。
控方傳召當時為林子健錄口供的偵緝警員黃繼霈作供,他引述林子健指在前年8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取回訂購的球衣後,突然被兩人左右夾著他,兩人都用手壓著其後頸及捉著手臂,其中一人以普通話指要跟他聊聊。
林子健指擄走他的人曾指他「不懂愛國,不懂愛教」,他其後被帶上一輛泊在路邊的客貨車,車上有另一名男子及司機,林子健被揮拳毆打和用毛巾掩口鼻而一度昏迷。
他其後在記者會指被「內地強力部門」擄走,並在他大腿上打入釘書釘,林子健曾指被警告不要試圖將阿根廷球星美斯簽名照片交予劉曉波遺孀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