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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7月1日)7.1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有插著「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涉嫌在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撞向警務人員。警方周五(7月3日)正式落案控告司機違反《港區國安法》,控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兩罪。案件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此案也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起訴的案件。
被告唐英傑(23歲),其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他於本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第二項控罪為「恐怖活動罪」,違反國安法第24條。詳情指被告唐英傑於本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另外,24歲姓黃工程師在周三7.1遊行中,被指以利器刺傷警員,其後於飛機上被捕,他被控意圖傷人。周五下午1時45分左右,一輛隸屬灣仔警署的警車,接載疑犯到東區裁判法院準備提堂。警車沿太安街駛入法院車輛出入口位置時,當時已經有約15名記者等候拍攝,蜂擁而上。警車在沒有打燈示意轉彎的情況下,高速扭右駛向記者群。多名記者閃避而跌倒受傷。
跌倒的記者包括有線電視及NOW新聞台攝影師,其中有線電視的攝影師由同事及行家扶到一旁,協助處理傷口,事後再由救護車送院。其間兩名軍裝警員到場了解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