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被指襲警,被判入獄4個半月,他服刑近7星期後,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周一(15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早前獲准保釋候審的Bickett,周一(15日)走進法院,他穿上沒有鞋帶的皮鞋,為可能需即時還押作準備。這宗涉及外籍人士的案件,受到外界高度關注,不少支持者到庭旁聽,包括美國駐港澳領事代表。

Bickett :感激無數香港人的支持
Bickett事後獲准繼續保釋,在庭外表示感激一眾支持者。
Bickett說:我亦想感激無數香港人,在過去兩年來的支持,你們的信件、網上留言及祈禱,你們的支持,讓我覺得我的重擔,從來不是一個人承擔,為此我永遠感激。

審理今次上訴案件的法官杜麗冰,亦是《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周一(15日),庭上播放多條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顯示休班警員追截跳閘青年,上訴人Bickett曾在站內店鋪閒逛。直至眾人到達銅鑼灣站電梯盡頭,便發生今次衝突,當時現場有外籍人士詢問休班警員「Are you Popo?」,對方第一次否認,第二次回答「是」,當時休班警手持警棍。
上訴方:原審量刑起點過高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案件性質並不嚴重,但原審裁判官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過高,加刑2星期屬不合理,希望法官重新考慮。他強調,上訴人被警棍擊打,出手是為了自衛,並沒有襲警意圖,他當時只是途人,停下來介入是希望平息各人情緒及調停。
期間法官杜麗冰質疑該說法,指被告當時沒有必要在現場,又說警員所持的只是警棍,又不是手槍,而蔡維邦回應稱,警棍也是危險的物品。
律政司代表:警員使用警棍合理
代表律政司的控方同意原審裁判官的判決,認為被告使用過度武力,並以「Popo 」稱呼警員是不尊重,當日在場人士對警員抱敵對態度,警員使用警棍是合理,又認為若警員放下警棍,並取出委任證向旁人展示,是危險的做法。
杜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擇日宣判,期間上訴人獲准繼續保釋。
37歲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被控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站近F出口梯間襲擊警員俞樹生。原審裁判官林希維早前裁定Bickett襲警罪成,判囚4個半月。林希維早前在判詞提到,俞樹生曾表明警察身份,被告是蓄意襲警,案發時Bickett把警員拉倒地上後,再襲擊警員身體多處,行為暴力,對公共秩序構成嚴重威脅。
辯方早前質疑,涉事的休班警俞樹生有意隱藏警員身分、非誠實可靠證人,指被告當時以右手擊向俞的臉部是基於自衛,因不肯定余是警察,問到余「Are you popo?」,惟俞否認。不過,原審裁判官認為,休班警俞樹生並非有意隱藏警員身分,而余第二次被問到是否警察時,已大聲承認,認為被告不可能聽不到。
記者:劉少風 責編:張薇 網編:林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