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据《国安法》若欠律师可「送中」 郭荣铿:谭耀宗老糊涂 桑普:中共欲消声黎智英

2022.12.05
谭耀宗:据《国安法》若欠律师可「送中」 郭荣铿:谭耀宗老糊涂 桑普:中共欲消声黎智英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日(4日)出席电视节目时称,《港区国安法》有相关条文,当中订明特殊情况下,若相关案件不可在香港审理,国安公署可要求移送到中国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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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明,根据《港区国安法》「精神」,如果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最终找不到辩护律师,就可以送回大陆受审。有评论认为,反映北京担心黎智英的辩护论据公诸于世,要千方百计要把他送到大陆秘密审讯。

就行政长官李家超日前提请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释法一事,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日(4日)出席电视节目时称,如果《国安法》案件不容许聘请海外律师而遇到被告在香港未能找到律师接案的情况,可以移交中国审理。他指《港区国安法》本身有相关条文,当中订明特殊情况下,若相关案件不可在香港审理,国安公署可要求移送到中国法院审理。 对于「送中」会否对不熟悉中国制度的被告造成不公?谭耀宗重申已写在法例当中,「如果人大常委会做了解释时,你写那么多例外,那就会很难执行。」

按照该说法,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有可能被「送中」。

现流亡美国的香港前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向本台表示,谭耀宗提出的情况不符《国安法》「送中」要求,而且也不在这次人大释法的范围内。

郭荣铿说:谭耀宗都没有根据《国安法》内的要求,因为《国安法》说明甚么时间可以送交内地处理,你看看第55条有三个情况可以送返内地,但找不到律师并不是其中之一,所以谭耀宗的讲法自己本身都不符合《国安法》的要求。(我认为)人大释法,不会解释这条(第55条),我觉得谭耀宗自己说错了,我相信不会送黎智英上大陆审的,我觉得他现在,今次释法只不过是讲律师的要求而已,所以他可能年纪大了,不太清楚记得事情。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在3种情况下,国安案件可交由驻港国安公署对《国安法》规定的危害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包括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出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的严重情况;以及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

本身是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对本台表示,谭耀宗提出「送中」一说,真正原因是中共要黎智英消声,阻止其辩护论据见光,一旦黎遭引渡,即如瓮中之鳖,其人权必然受到严重剥夺。桑普又批评,《港区国安法》所用到的「复杂」、「严重」、「威胁」等字眼,都是不确定的法律慨念,可任由人大解释。

桑普说:是不是连黎智英自己说话、自己自辩,都视同其英国御用大律师的人权论述的威力等同呢?这就是他们(中共)最担心的地方。所以他们说这件是「复杂」的案件,要「送中」处理,「送中」等于将黎智英打入天牢,亦都开了一个相当坏的案例,运用《国安法》第55、56条,将并移交中国审理,这是极度坏的。

黎智英早前获法院批准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国安案抗辩,律政司反对,唯申请终极上诉许可失败。其后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根据《港区国安法》立法原意,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

谭耀宗在电视访问中表示暂时未知12月人大常委会会否讨论释法,但认为事情不太复杂,月底开会亦够时间准备,解释范围也不会太阔。谭耀宗说,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辩护,这是《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精神。

记者:淳音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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