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前議員、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去年初到台灣參加政黨「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後回港,在香港機場被人襲擊及潑淋液體,涉案三男一女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等罪成立判囚三個月,其後四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周五(21日)頒布裁決,駁回四人上訴要即時收監。四名上訴人分別為高傑飛、唐發祥、劉必泉及鄺桂嬋,上訴方曾指呈堂片段未見羅冠聰所謂的「拳打腳踢」場面,而原審裁判官即使認為羅冠聰是誠實證人,亦應評估其供詞是否可靠;高院法官最後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