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蔡天鳳碎屍案多處驗出死者DNA 前夫一家四口續還柙

香港名媛蔡天鳳肢解案周一(8日)再開庭。控方庭上透露警方已拘捕所有涉案人士,並從涉案村屋及私家車等處驗出死者DNA,另在一件外套上驗出前家姑的DNA。前家姑申請保釋被拒,故前夫一家四口須繼續還柙,其餘兩名被告則獲准繼續保釋。由於仍有逾30件物證需逐項檢驗DNA,案件押後至7月底再訊。

警方確認涉案私家車內血跡及人體下肢屬死者

28歲模特兒、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今年2月傳出失蹤,及後被揭發被殺害後再遭碎屍,警方之後經追查及調查後,分三案落案起訴6人,其中首案涉及4名被告,分別為死者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而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3人被控一項謀殺罪,即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而李瑞香則涉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至於另外兩案,分別涉及被告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29歲,無業),兩人則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

周一甫開庭,控方即透露警方經調查後修訂案情,表示警方初步進行DNA檢驗後,確認涉案私家車內的乘客坐位上發現的血跡,以及涉案村屋單位內的2件人體下肢,均有死者的DNA,即屬於死者,另屋內檢獲的煲具內,亦驗出屬於死者的DNA。控方又透露,警方在屋內亦檢獲一件外套,經化驗後,驗出有被告李瑞香的DNA。

死者母親及現任家姑、家翁將成控方證人

控方續透露,警方已拘捕所有涉案人士,另續需檢驗從屋內檢獲的30多件物品之DNA,包括早前從村屋內搜出的鋸、電鋸、錘子、多把刀、廚具等,故需要更多時間以逐項檢驗DNA,申請押後本案至7月31日再訊。此外,控方又透露,除死者丈夫成為證人外,將新增3名控方證人,包括死者母親、現任家姑及家翁。

辯方今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李瑞香申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聽罷雙方陳辭,拒批其保釋申請,李得悉結果後一直低頭。而被控謀殺的3名被告則沒有保釋申請,故前夫一家四口須繼續還柙。另外,控方表明不反對被控協助罪犯罪的兩名被告林舜及潘巧賢繼續保釋,但提出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同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31再訊。

案件編號:KCCC577/2023、KCCC640/2023、KCCC666/2023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