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入稟追討梁國雄近300萬元薪津
2018.07.30
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高等法院,向因宣誓風波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國雄,追討合共約275萬元的議員薪酬及辦事處開支等,以及約23萬元利息。
梁國雄重申他正就取消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行管會應該等待案件結束,才正式追討薪津。他說會諮詢法律意見,周二再詳細向傳媒交代。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4月決定,在有條件下不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各270萬至310萬元薪津,但由於梁國雄拒絕接納建議,歸還已預支的營運開支,行管會因此決定向梁國雄展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