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入禀追讨梁国雄近300万元薪津


2018.07.30

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入禀高等法院,向因宣誓风波而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国雄,追讨合共约275万元的议员薪酬及办事处开支等,以及约23万元利息。

梁国雄重申他正就取消议员资格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诉,行管会应该等待案件结束,才正式追讨薪津。他说会谘询法律意见,周二再详细向传媒交代。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今年4月决定,在有条件下不追讨丧失议员资格的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各270万至310万元薪津,但由于梁国雄拒绝接纳建议,归还已预支的营运开支,行管会因此决定向梁国雄展开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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