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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喉舌报《大公报》周二刊出评论文章,题目为「走出西式民主的迷思 协商选举符合基本法」,扬言香港特首可经由「民主协商」机制产生,并称不再选举也没有违反基本法的法律框架;否则选委会可能会支持有「暗独」倾向候选人成为特首,强调「香港要实践香港道路,告别西方价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被问到如何评论有关「协商论」时,她先称留意到坊间就此已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我唔想参与呢个隔空争拗」,其后再表明她所理解的《基本法》附件一内就特首产生的办法并非是以「协商产生」,重申若改由「协商」产生,「似乎都要有一个规矩,咁所以附件一都要作一啲修定嘅」,强调特首同时向中央及特区政府「双负责」,因此特首产生办法「最终需要由中央委任」。
下届特首选举尚馀一年多即举行,香港建制阵营连日为下任特首的产生办法隔空唇枪舌剑,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较早时亦曾指称取消选举,改行协商也并不违反《基本法》。林郑及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则表明,应继续以选举产生特首;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亦暗批梁振英的「协商论」未有完整理解《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