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刊文反對特首選舉產生:稱「香港要告別西方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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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喉舌報《大公報》周二刊出評論 文章,題目為「走出西式民主的迷思 協商選舉符合基本法」,揚言香港特首可經由「民主協商」機制產生,並稱不再選舉也沒有違反基本法的法律框架;否則選委會可能會支持有「暗獨」傾向候選人成為特首,強調「香港要實踐香港道路,告別西方價值」。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被問到如何評論有關「協商論」時,她先稱留意到坊間就此已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我唔想參與呢個隔空爭拗」,其後再表明她所理解的《基本法》附件一內就特首產生的辦法並非是以「協商產生」,重申若改由「協商」產生,「似乎都要有一個規矩,咁所以附件一都要作一啲修定嘅」,強調特首同時向中央及特區政府「雙負責」,因此特首產生辦法「最終需要由中央委任」。

下屆特首選舉尚餘一年多即舉行,香港建制陣營連日為下任特首的產生辦法隔空唇槍舌劍,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較早時亦曾指稱取消選舉,改行協商也並不違反《基本法》。林鄭及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則表明,應繼續以選舉產生特首;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暗批梁振英的「協商論」未有完整理解《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