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示威引發的暴力行為日趨嚴重,港府正研究推行各種方法「止暴制亂」。有傳媒引述消息指,行政會議周五(4日)召開特別會議後,即日公布引用《緊急法》,禁止市民在沒有合理解釋下在街上蒙面。學者及民主派議員認為,有關做法只會激化民情,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劉少風 報道)
多間香港傳媒周四(3日)引述消息指,港府就《禁蒙面法》的研究進入最後階段,傾向引用《緊急條例》訂立《禁蒙面法》,有關法例並非要全天候禁止蒙面,而是針對特定的示威及集會。
消息指,十一國慶多區爆發衝突後,政府再評估形勢,認為要加強保障社會秩序及安全,訂立《禁蒙面法》是方向之一,細則仍在研究,如果決定立法,傾向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條例》立法,即時生效。
《緊急條例》早於1922年訂立,當時香港未簽訂《國際人權公約》,亦未訂立人權法案等,回歸後未曾引用過相關法例,預計有關做法會惹來司法覆核的挑戰,包括被質疑會否牴觸《人權法》,行政會議周五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對本台指,從官方的角度而言,訂立《禁蒙面法》是一種工具,透過法律穩定權力,他認為一旦訂立《禁蒙面法》,將會激化民情,影響香港經濟。
劉銳紹說︰(香港)警察現在是「專政機器」,亦都是「專政武器」,如果通過《反蒙面法》,肯定是一條惡法,要推動《反蒙面法》或宵禁等行動的話,即時的效果會引發更大的民情反彈。用《緊急法》,遲早會限制大家的通訊自由,甚至連外國人在香港有業務,他們行動上也不方便,這些是將以前積累的負面效果,一次引爆出來。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公民黨的郭榮鏗反對有關做法,他認為一旦通過《禁蒙面法》,將會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不但無助修補社會撕裂,更進一步剝削港人的人權和自由。
郭榮鏗說︰強行推《禁蒙面法》,還要透過《緊急條例》推行,只會將香港的氣氛、撕裂擴大,這是完全不能解決問題。今天用《緊急條例》立《禁蒙面法》,明天可以延長拘禁時候到96小時或以上,或者隨時把人關到新屋嶺行政拘留15天,一開始用這條《緊急條例》,是不能收回。
郭榮鏗預料政府通過相關法律後,會引致司法覆核。
有報道指,政府為「止暴制亂」,正研究推出宵禁令和《禁蒙面法》。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周四在電台節目表示,宵禁令所造成的影響較大,若果要在宵禁令及《緊急法》之間選擇,他會選《緊急法》,至於是否可以考慮引用《緊急法》延長拘留時間和訂立《禁蒙面法》,湯家驊形容,是「不可接受中比較可以接受的方案」,但對實施《緊急法》有很大保留,仍希望通過商討解決局勢問題。
部分建制派議員聯同人大代表、律師、退休警察等周四組成「禁蒙面法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會推動政府透過一切可行方法,包括啟動《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建議參考加拿大法例,違法者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
葛珮帆說︰面對一些較重的刑罰,所以有阻嚇力,令到一些人,不可以說是全部,因為有些人我們知道是阻不了的,有些人會因為這個阻嚇力,而不去蒙面參與一些非法行為。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亦是成員之一,他不同意警員要受《禁蒙面法》約束。
「反黑金反港獨關注組」約三十名成員周四到政府總部外請願,他們手持國旗和標語,批評示威者在過去幾個月,以口罩等物件蒙面逃避刑責,肆意破壞和搗亂,包括毀爛港鐵設施、堵路縱火和襲警,警方難以執法和搜證,促請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政府代表到場接收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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