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非建制派拉布 《逃犯條例》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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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13萬香港市民遊行抗議的《逃犯(修訂)條例》相關的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周二(30日)舉行第二次會議。因反對修訂的非建制派議員拉布拖延,會議進行近兩小時仍在處理規程問題,最終同樣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重申,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刻不容緩。建制派40名議員聯署要求內務委員會發指引,要求派出建制派中最資深的石禮謙議員主持會議。但非建制派議員提出警告,此舉可能要交由法庭處理。(李弘音 報道)

香港高等法院周一(29日)對潛逃返港的台灣情殺案疑犯陳同佳,承認4項洗黑錢的宣判,判囚29個月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刻不容緩。她指港府現在有條件與台灣當局磋商,當達致某些成果後,保安局便會公開交代。至於被問到會否考慮有立法會議員早前提出,以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侵害人身罪》,即以「域外法權」方式處理台灣殺人案,林鄭月娥表示應在立法會公開討論。

林鄭月娥說:如果議員提出意見務實可行,既可以符合我們這次修訂的兩個目標,也有助消除或減少社會部分人士對於這次工作的疑慮,特區政府一定會很認真、嚴肅考慮。

立法會《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隨後於上午舉行第二次會議,繼續由最資深的議員涂謹申主持。多名非建制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當中有議員指委員會的報名時間過短、並與工務小組會議「疊會」等,質疑秘書處做法不妥當。

經民聯議員石禮謙解釋,事件與秘書處無關。

石禮謙說:我先向秘書處道歉,令你們很難為情,很多人批評你們,完全不關秘書處的事,而是我作為議員按規則去做事,是我決定的。

而秘書處就回應指,是內部溝通有誤會,並指報名加入委員會的時間短並非無先例,例如2002年的調整公務員薪酬會議亦只有短通知期,在成立法案委員會後5日就召開委員會會議。

雖然會議最後,公民黨郭榮鏗建議先進入選舉程序。不過涂謹申認為會左右為難,因而拒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會後發言,稱兩次會議結束仍未能開始選主席的程序,他對此感到極度遺憾及失望,並再次強調修訂時間迫切,指台灣殺人案疑犯最快於10月獲釋。如果在立法會休會前未能處理,便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堵塞類似案件的漏洞。對於不同議員曾對《修訂逃犯》條例提出不同方案,李家超認為可以經法案委員會討論。

李家超說:我們會有律政司的法律專家對每一個提出的方案,解釋背後的法律原則或所引申出來的不同問題,最佳的處理方法應該怎樣,而我們提出的方案是充分考慮了法律上很多原則。

會後,建制派共40名議員,聯署要求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發指引,要求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會議,以選出正副主席、並決定開會的地點及時間。

建制派議員廖長江指,現時《議事規則》無規定,經過首次會議後應由誰人主持會議,但內會有權向法案委員會發指引。

廖長江說:我們對此非常遺憾。我們看到涂謹申最資深議員主持會議的方法和泛民的表現,對我們來說其用意是非常明顯。他們是想借此機會癱瘓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的憲制權力所作出的立法程序。

非建制派議員區諾軒回應本台指,建制派此舉有機會引來法律訴訟,一旦建制派堅持而行,他們將會交由法庭處理。

區諾軒說:《議事規則》雖然只稱首次會議由最資深議員擔任,但並不代表《議事規則》有列明內委會有權力去要求最資深議員擔任之後會議主席的權限,所以他們正在做一樣《議事規則》無規範他們的行為,所以我想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必定會法庭見。

而涂謹申亦重申,自己一直嚴格按《議事規則》辦事,並透露已經與秘書處初步定於下周一(6日)召開第三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