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出錯】「外賣小哥」襲警罪成立 經刑期覆核改判囚4個月

2021.11.02
【量刑出錯】「外賣小哥」襲警罪成立 經刑期覆核改判囚4個月 外賣小哥最後被改判入獄4個月,是原本錯判刑期的一半。
文海欣 攝 / 資料圖片

在香港,被控襲警的外賣小哥趙康勝,周二(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入獄8個月。但辯方提出相關控罪最高刑罰只有6個月,質疑判官誤判並即時作出刑期覆核。外賣小哥最後被改判入獄4個月,是原本錯判刑期的一半。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襲警是嚴重罪行,雖然案件不涉示威,沒有造成漣漪效應,但案件嚴重之處在於被告在警署內犯案,毫無法紀,案情嚴重。施祖堯又斥被告無悔意,認為他是故意襲擊警長,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保護警員安全。施官原將量刑起點訂於監禁9個月,考慮被告精神及情緒狀況後扣減一個月,判他入獄8個月。

不過,裁判官施祖堯的量刑,被辯方發現出錯。控方指,涉案控罪是根據《警隊條例》提出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而非可處2年監禁的《侵害人身罪條例》襲警控罪。辯方提出刑期覆核。聆訊一度休庭。最終施官指因《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最高刑期為半年,終判被告入獄4個月。

案發在2021年1月2日,案發當時本台曾經報道事件。21歲的foodpanda外賣小哥趙康勝,在天水圍遭警察截查時,因被搜出一張「光時」貼紙,與警員發生激烈口角。趙康勝當時拿起手機紀錄雙方對話,後被警方制止。其後警方指他涉嫌偷竊外賣袋而將其拘捕,被帶至天水圍警署。控方指,趙康勝在報案室的搜查房外用頭襲擊警長唐家裕。對其控以《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

裁判官施祖堯認為,被告證供中有關鍵的不合理之處,他在錄影會面中稱,自己因為沒有偷竊,情緒激動下才撞牆,並指可能是警長自己滑倒撞到他的頭。但在庭上證供則指因為要求去醫院不果才撞牆,沒有撞到警長。裁判官認定被告未能解釋兩次說法不一,裁定他為不可靠證人。

辯方求情時則表示,雖然被告過往有6次案底,但他平時相當孝順,努力賺錢養家。自小已被診斷出患反社會人格障礙,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望法庭考慮到案中警長傷勢不嚴重,被告是出於情緒激動及冤屈下犯案,酌情輕判。

記者:潘加晴 責編:何景文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