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酬酢開支運用不當的事件,廉署經內部調查後,向八名現職人員發出勸戒,但不包括已離任的湯顯明和前社區關係處長穆斐文。民主黨批評整件事件中,最終沒有任何高層官員受懲處,難以服眾。(林國立 報道)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2013年被審計報告揭發,任內濫用公帑進行外訪、酬酢、送禮及收授禮物。立法會帳委會及後展開聆訊,傳召湯顯明,及廉署前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作供後,發表報告譴責湯顯明難辭其咎,又點名批評社關處。律政司在今年一月表示,基於證據不足,不會刑事檢控湯顯明後,廉署展開內部調查,經過五個月完成。證實對八名現職的職員作出勸戒,但不包括湯顯明和已退休的穆斐文。
民主黨早前亦向廉署投訴穆斐文,指她是湯顯明濫明公帑的”幫兇”,協助湯顯明分單買酒、迴避酬酢上限,違反廉署常規,但廉署調查後,指投訴不成立。
廉署回覆民主黨的信件中指,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指穆斐文在處理買酒事宜時,是故意違反廉署常規或存有不良動機。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不滿廉署的解釋,批評是”放生” 穆斐文。
林卓廷說:簡單說,穆斐文說她沒有動機去違反廉署常規,不是說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違反,是說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故意違反,我的解讀說即是已經違反了廉署常規,至於她動機不動機,沒有人能解讀穆斐文的動機,但客觀的行為上,是明顯違反是廉署常規。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雖然立法會帳委會曾譴責湯顯明和社會關係處,但結果整件事,沒有任何高層官員要負責,難以服眾。
劉慧卿:大家都知道,立法會的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湯顯明事件聆訊時,亦有批評社關處,但現在廉署出來說甚麼事都沒有,所以我們對於廉署非常憤怒,這樣做是否服得了廉署的人,是否服得了對廉署監管的公務員,是否能服眾。
廉署就發新聞稿指,有關穆斐文的投訴,是按既定程序,由專責調查小組處理,期間接見了多位廉署人員,包括被投訴的廉署人員,審閱相關記錄後作出決定,廉政專員亦同意相關結果。廉署又指,事發時廉署相關制度有不清浙的地方,已在廉署常規中作出適當的修訂,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