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涉收黎智英款項遭廉署起訴(視頻)

梁國雄涉收黎智英款項遭廉署起訴 曾牽涉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獲立法會專責小組裁定投訴不成立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再涉及曾接受黎智英另一筆港幣 25 萬元的款項,無向立法會申報,周四(23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星期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林國立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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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牽涉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獲立法會專責小組裁定投訴不成立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再涉及曾接受黎智英另一筆港幣25萬元的款項,無向立法會申報,周四(23日)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星期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林國立 報道)

獲准保釋的梁國雄,回到立法會繼續出席立法會大會。他接受本台訪問時證實,星期四早上被廉署帶走和起訴。

梁國雄說:其實我是在今天早上朝早六點半左右,廉政公署人員到我家帶走我,正式檢控我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案情是說我在2012年5月,至今都沒有申報Mark Simon,即黎智英的助理給我的25萬元。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在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在執行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無向立法會申報、披露他在 2012 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一筆港幣25萬元的款項。

廉署指是在較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作出調查。案件星期五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

梁國雄說: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第二香港政壇有兩個姓梁的人最著名,財第一是梁振英第二就是我,梁振英的5000萬涉嫌收受UGL沒有申報,廉署都沒有採取行動,準則很飄忽,今年亦是選舉年,距離選舉報名都是一個月左右,效應就很清楚,好像是一個政治抹黑,就算我打贏了官司,效應也出來了。

有傳媒嘗試聯絡Mark Simon,但他接聽電話後立即掛線。

今次案件提到梁國雄涉嫌2012年5月,經Mark Simon收取款項,當時他是上一屆立法會議員,而在今屆任期內,梁國雄亦曾經被投訴收取黎智英100萬元捐款而無申報。

當時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曾經調查後,六個委員中,泛民三名議員認為梁國雄做法沒有違規,三名建制派議員就認為他有問題,投票結果三比三,根據議事規則主席葉國謙必須投反對票,所以委員會最後裁定投訴不成立。

當時有份投票的建制派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認為,今次廉署的起訴,反映當時委員會的決定有問題,認為現時委員會的架構有需要改變。

王國興說:因此我期望來屆立法會能全面檢討監察議員的機制,在目前的機制出現結構性問題,自己人查自己人,結果不了了之,所以我初步認為將來監察議員利益申報機制應當引入第三方,這個第三方我認為可以是來自公眾,亦可以來自執法部門的代表,以提升監察議員的透明度。

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早前委員會的決定,是關於梁國雄在2014年,收受黎智英50萬捐款,與廉政公署今次檢控無關。今次案件的捐款,委員會至今無收到投訴,故一直未有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