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控司長 司長不起訴前特首 恐動搖法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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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丈夫的居所被揭發有僭建物,刑事檢控專員徵詢外聘資深大律師意見後,基於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鄭若驊,只是檢控她丈夫;而律政司早前決定不對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款項事件作出檢控,鄭若驊至今因放假未有解釋,有議員憂慮這兩件事,會動搖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劉少風 報道)

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在屯門海詩別墅的兩間獨立屋,早前被揭發有僭建物,其中4號屋是鄭若驊名下一間公司擁有,而毗鄰的3號屋是潘樂陶及女兒潘穎欣聯名持有。屋宇署調查發現4號屋的天台、地下樓層外牆擴建物等是僭建,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獲授權處理案件。

梁卓然周五(21日)發聲明表示,委託了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提供法律意見,基於4號屋在鄭若驊買入前已經有天台屋、地下樓層外牆擴建物等,亦有其他證據顯示地庫亦早已建成,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定罪,決定不作出檢控。

至於3號屋內的水池構築物,梁卓然根據蔡維邦的意見,認為有合理定罪機會。屋宇署亦已就潘樂陶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申請傳票提出檢控,但不會起訴潘穎欣。律政司指由於檢控程序已展開,不再進一步評論。

梁卓然強調,檢控準則須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及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不檢控鄭若驊,完全基於證據不足。

另外,律政司上周三(12日)宣布不就UGL案檢控梁振英,仍在休假的鄭若驊至今未有解釋,她要到下周四(27日)才上班,令外界質疑鄭若驊是為了「避風頭」。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認為,UGL案件極具爭議,公眾非常關注,鄭若驊應盡早向公眾交代;至於鄭若驊的僭建案,刑事檢控專員亦應該公開相關的法律理據,釋除公眾疑慮。他指,鄭若驊的僭建案有外聘資深大律師提出獨立意見,相反UGL案就沒有,認為律政司的處理手法不一,事件動搖香港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楊岳橋說:當然公眾會去憂慮,究竟律政司司長決定放生梁振英,及刑事檢控專員決定放生鄭若驊,究竟這是否真正公正、公平?至於這是不是動搖香港人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這是當然的,尤其是在檢控上,大家對於司法機構,即法官、法庭的憂慮未到那麼大,但對於檢控方面,這次兩宗案件有那麼大的反差,的而且確令香港人有合理的擔心。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在UGL案件中,律政司沒有對外尋求資深大律師的意見而作出決定,亦沒作出詳細解釋,是偏離當局的一貫做法。但他認為,鄭若驊的僭建案符合正常法律程序,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理由而不作出檢控,是可以接受的解釋。

張達明說:僭建那部分(律政司)不告鄭若驊,那反而也算跟足了恰當的程序,有取得一個外間資深大律師的意見,解釋對我來說都是可接受的解釋,沒有足夠證據告她,這是切合檢控指引,昨天(周五)的聲明更凸顯了,它(律政司)不告梁振英是偏離一貫做法。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早前就討論是否邀請鄭若驊解釋,最終委員會決定在下月28日邀請她出席例會討論檢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