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送中港人大陸處理「非常恰當」 涂謹申指陸台港人應用「同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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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連日被斥沒有協助12名涉逃亡台灣但被送中被拘押港人,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5日)早上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拒正面回應被捕港人的人權問題,只表示12人涉偷越國邊境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堅稱由中國大陸機關處理「非常恰當」,否認對內地及台灣的被捕人士持雙重標準。惟協助被捕人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駁斥特首自相矛盾,要求特首應用「同一把尺要大陸交人」。(李智智 報道)

12名涉嫌循海路逃亡台灣被廣東海警拘捕的港人,已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三星期,據悉,所有被捕人士仍未獲見其家屬委派的律師,至今拘押狀況未明。被捕港人的家屬在上周六(1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香港政府和特首林鄭月娥並無提供協助,「置死不顧」。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5日)早上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回應事件。

林鄭月娥表示,該12名港人涉偷越國邊境,事件屬內地司法管轄範圍,認為由中國大陸機關「依法處理」「非常恰當」,但就拒絕正面回應被捕人士家屬委派的律師至今未能與當事人會面,以及他們會否在內地遭《國安法》起訴。

林鄭月娥說:第一就是關於12位香港居民被拘留在內地,我希望大家要認清這件事件的本質

這件事件的本質是有12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犯了內地偷越國境或者偷越邊境罪,所以被內地執法機構拘留,所以顯而易見,這宗案件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區的範圍,所以由內地機關依法,亦都是依內地法,是非常之恰當,亦不應該有另外一個方法,正如如果在香港發生的罪行,我們都堅持由香港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來處理。

對於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早前在推特指控12名港人非「民運人士」,並「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林鄭亦拒絕評論,只稱美國國務卿亦曾點名批評她自己,「評論其他人的評論是沒有甚麼大價值」。她強調,12人只有一位涉嫌觸犯「港版國安法」,另1人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其餘10人分別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襲警等,認為他們在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原因似乎是逃避法律責任」,須「以正視聽」,「因為有啲本地或者外國人士,都嘗試去轉移視線,形容係啲『民主人士』受到鎮壓」,斥有人故意將事件描繪為與《國安法》有關。

早前有台灣記者揭露有5名港人涉偷渡被扣留在台灣,香港保安局隨即呼籲其他司法管轄區「採取明確的立場,不要窩藏在香港涉嫌罪案的罪犯」,惟香港政府對12名「送中」港人就稱「不干預」中國大陸執法,林鄭堅稱特區政府處理上「無分別」,處理每宗跨境犯罪案件的原則「都是一致、一視同仁」,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不論背景,港府都會按照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唔會有雙重標準」。

她指,5名港人在台灣被拘留,港府現時「無資料」,至今無收到相關人士家屬求助,亦無收到台灣方面的任何訊息和回覆。

協助被捕港人家屬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林鄭的說法是「自相矛盾」。特區政府若認為12名港人觸犯香港法律,就應該向內地提出將他們遣返香港。他又指,香港回歸以來,很多在香港觸犯嚴重罪行的港人潛逃大陸時被捕,大陸當局甚少先告非法越境罪後才遣返香港,以免其較輕的刑罰阻礙香港嚴重罪行審訊。

記者亦翻查資料,除了特區政府今次處理在港犯罪的港人潛逃大陸事件的態度和方式有別以往之外,去年中涉棄保逃亡德國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特首林鄭月娥不但關注事件,更曾與德國駐港署理總領事見面,反對該國向兩人批出難民身份的決定及「表達遺憾」,保安局多次亦公開表示「極度遺憾」,又稱警方會繼續追捕。

而追溯去年初4名港人被指菲律賓藏毒判囚終身的案件,特首林鄭月娥亦有應家屬要求去信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表示關注,又向保安局研究處理方案。當時有份協助涉菲律賓藏毒的被捕港人的涂謹申批評,林鄭明顯是「雙重標準」。

涂謹申說:特區政府認為這12個人在香港犯法,是否應該去信內地要求交回(港人)呢?台灣那5人,(香港)特區局長都說,如在台灣發現要還給我,為何內地就不叫呢?為何會有雙重標準?你又叫德國交人,別人交不交是一回事,但你應該做法一致。處理香港人在菲律賓被捕,特區政府是積極去信菲律賓表示關注,亦沒有說是干預來的。(中國)外交部和菲律賓的使節都很緊張,但今次被捕的人士在內地,我們都希望特區政府用同樣標準,和同樣的熱心表示關注,特別那些請了律師都見不了當事人,或按以往是否應否盡快遣返香港呢?這些都是同一把尺,同一個標準,家屬希望特區政府表示關注,以及按當地法律保障他們的權益。

涂謹申嘆言,香港政府有別以往,今次沒有尋求從中國大陸遣返在香港犯法的人,甚至說中國大陸處理是應當的,故對12名在中國大陸被拘押的港人狀況表示擔心,又稱「現時大部分家屬委託的律師都被國保威嚇勸退,而被硬塞的官派律師,家屬連身分都不知道」。

現身處台灣的時事評論員桑普認為,由於12人「送中」案,被捕人士是被中國共產黨視為敵人方式看待,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說這12人都是煽動分裂國家,案件已上崗上線一個嚴竣局面,認為該12人「一定會被中國政府落案和起訴,甚至有牢獄之災」,認為香港人應該應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呼籲「高調處理和關注事件,並要堅持發聲」,「否則他們後果堪虞」。他又透露,「據中央社和我的了解,他們不是軟禁狀態,亦沒有被拒聘請律師」,相信人權受到保障,惟他強調偷渡風險甚高,台灣政府現時處於「被動」,為免引起偷渡風潮,會「非常小心處理事件」。

保安局回覆本台查詢時稱,內地公安單位按相互通報機制,在8月28日通報香港警方,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正依法處理。警方已把事情通知其家人,而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求助小組」及駐粵辦已與其家人聯絡,提供協助, 如有藥物需要,家屬可用書面提出,入境處會轉達。9月11日晚一名家屬求助,希望取得關係證明以委託律師,入境處於翌日上午已發出證明書,減省一般需時25天的手續。

局方又指,5名港人經東沙島抵台被捕,已被扣押兩個月,特區政府沒有收到台方任何信息,亦沒收到其家人求助。香港警方已向台方查詢有關情況,正等候回覆。

而台灣陸委會回覆本台查詢表示,有關港方所提查詢,經「瞭解後會作處理」。會方已多次說明,目前外界流傳的各項訊息,會方「認為或有其特定目的,對整個機制或個人可能造成傷害」,故不作任何個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