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青受託律師再探鹽田 慘遭「互踢皮球」探視不果


2020.09.23
十二送中港青:受家屬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探視當事人不果 李宇軒、張俊富、鄭子豪、鄧棨然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被拒見當事人。(大相)(粵語組製圖)

12名「被送中」逾30日的港人仍杳無音訊。最新有4名由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周三(23日)早上前往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有律師接受本台訪問時稱對案件發展「很不樂觀」,因為「連人也見不到」。另本台聯絡因屢被拒見當事人而決定控告公安局的家屬委託律師,對方稱仍毫無結果,「各單位互相踢皮球」。(李智智 報道)

12名港人涉嫌循海路逃亡台灣被中國海警拘捕,至今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32日仍杳無音訊。其中4名由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梁小軍、范標文、吳莉及宋玉生周三早上9時許前往該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被拒。4人中僅范標文持公證書,其餘3人則持有委託書。

律師梁小軍代表曾在港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范標文代表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吳莉代表前港鐵技術見習生鄭子豪,宋玉生代表售貨員鄧棨然。

律師梁小軍接受本台訪問表示,看守所人員逐一接待律師,並要求出示委託書的公證文件,其間范標文與人員爭吵不滿有公證書仍被拒見當事人。據悉,該4位律師到達看守所後,兩名穿便裝的男女以黑皮套罩住工作證、在保安副隊長陪同下逐一接待律師;女警稱委託書上要有「司法轉遞章」,又稱要求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涉港公證文書效力問題的通知》。律師反駁該通知適用於民事、經濟案件,而12人是涉刑事案,其後看守所人員稱要再請示上級,留下分局執法管理中心資料給律師聯繫。

梁小軍說:沒有見到人,然後我們在看守所門口,一直等了一個上午,他們有兩人答覆我們,是看守所法治辦的人,跟我們說是他們已有委託律師了。(我們)去公安局詢問,就是怎麼委託了律師,具體是怎麼回事,希望他們核實一下,委託了甚麼律師。

記者問:這情況以往是常見嗎?

梁小軍說:越來越常見。涉及敏感案件,他們就不讓我們律師介入。

記者問:這案件發展樂觀嗎?

梁小軍說:不樂觀,因為我們現在連人也見不到。他們只告訴我們,(當事人)已委託了律師,其他都不告訴我們

梁小軍表示,事後他們4人到公安局信訪室詢問案件情況,以及投訴看守所人員拒絕家屬委託的律師見當事人的做法,但警方採取迴避態度。

梁小軍說:對方只來了一名警察說,四名當事人已委託律師,具體負責案件的人不見我們,我們要投訴看守所是違法的。

早前,任全牛等多位家屬委任律師因屢遭拒見當事人,決定控告深圳公安局違法。本台記者聯絡其中一名不願透露身分的律師,對方稱在已向深圳公安局、深圳市檢察院等相關單位投訴,但「各單位一直互相踢皮球,至今仍毫無結果」,加上律師仍遭受不少來自官方的壓力,包括禁止接受採訪和代理案件,對案件發展「很不樂觀」,現在只能盡力搏取見當事人一面,至於被捕人士能否回港仍是未知之數。

據中國大陸法律,刑事拘留者被羈押期間,只可會見通過手續委託的律師。雖《看守所條例》列明疑犯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公安機關批准,可與近親會面。但目前所有受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前往深圳看守所要求會見被拒,其中包括3名持公證書的律師任全牛、盧思位及紀中久,任全牛早前向鹽田公安局遞交一份刑事管轄權異議移送申請書,提出局方對本案沒管轄權,要求辦案單位移送當事人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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