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收款案續審 辯方傳召黨友作供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收受商人黎智英25萬元後未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周二(13日)續審,法庭傳召辯方證人、梁國雄所屬政黨社民連的現任主席吳文遠作供。

吳文遠表示,涉案的25萬元捐款用於新界東支部的開支,由於支部沒有獨立戶口,按慣例將錢存入梁國雄戶口。

吳文遠又說,2012年3至4月得知黎智英會捐合共100萬元予社民連,他與前主席陶君行及梁國雄商討後,梁國雄決定將款項分為3部分,其中九龍東及新界東支部分別獲25萬元捐款,其餘50萬元就用作社民連一般開支。

對於控方質疑社民連開支收入毋須經核查及通報行委會,吳文遠就指捐款已由核心成員討論,會章指主席有權做決定,對於捐款者身份、選舉部署策略及資源分配等較敏感或機密的資料,通常亦只會讓核心成員知道,未必有書面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