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發起周日遊行 促律政司交代不告梁振英之理據

團體發起周日遊行 促律政司交代不告梁振英之理據 2018年12月18日,因律政司未有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便決定不就UGL案件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引起社會爭議聲不斷。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將於周日(23日)發起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公開交代。(李弘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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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方面,因律政司未有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便決定不就UGL案件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引起社會爭議聲不斷。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將發起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公開交代。另外亦有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推翻律政司的決定。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指律政司會適時回應。(李弘音 報道)

要求追查梁振英UGL案而成立的組織「天下為公」,周二(18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於周日(23日)發起遊行,要求鄭若驊公開解釋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及不作檢控的詳細理據。

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稱,早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律政司願意交代及解釋,但有消息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現正休假,林卓廷質疑她只是逃避。另外,林卓廷又認為律政司上周所發出的聲明內容極短,不是充份解釋。

林卓廷說:現在律政司的交代只有一頁紙,是輕飄飄的一頁紙,亦是香港法治的份量。(律政司)還有膽量在聲明說「律政司對這個案件的決定作出解釋,讓市民對這宗公眾關注的案件有全面和充分的了解。」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尋求獨立意見是要避免官官相衛、互相包庇的公眾觀感,但律政司未能解釋為何改變一貫做法。而即使基本法賦予律政司司長最終權力,她亦要跟合理程序向公眾交代。另外他又提到了律政司其中一個不檢控梁振英的理由,是事件發生在梁振英上任前,所以不屬違法。他批評這樣會造成漏洞,並反問是否代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正在坐冤獄。

尹兆堅說:另外不要再推卸指這些事情是因人而異,不是因人而異的。法律正正不應因人而異,是因證據作決定,而程序規矩是應該統一、合理,以及觀眾有合理期望知道他如何行事,這個就是普通法精神。

另外,被稱為「覆核王」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周一(17日)亦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推翻律政司的決定。他認為梁振英未有就收取UGL的5千萬元作申報,違反《基本法》。另一方面,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亦沒有向海外獨立專家諮詢法律意見,是行政失當及有負公眾合理期望。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回應指,對於不徵詢第三方獨立法律意見的原因,律政司會於適當時候回應。

張建宗說:我相信坊間意見,律政司聽到,適當考慮如何去進一步補充,適當時她會做一個回應。大家都明白,這件事在檢控過程來說,律政司很清楚說明證據不足,廉政公署亦有聲明,在這方面很清楚地交代。

調查此事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成員何君堯在電視節目中表示,歡迎鄭若驊到特別會議上解釋不檢控的原因。他認為若涉案者是梁振英就在會議上提出優先處理,是不公平的行為,強調對待不同案件都要一視同仁。另外他又指基本法並無列明律政司必須要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

何君堯說:一般做法,若果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否要尋求第二方或第三方的意見?可以做,但這不是基本法列明必須要做。

2014年,梁振英競選特首期間,與當時有意收購戴德梁行的UGL簽協議,承諾不挖角、不競爭,換取兩筆共約5,000萬港元的報酬,部份款項是在他擔任特首期間收取,而他亦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