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旺角冲突】卢健民上诉终院定罪获批
2021.05.17

路透社资料图片
在香港,2016年农历年于旺角发生严重警民冲突,事后多人被被判监,其中卢健民暴动罪成,判监7年,为香港开埠以来最重的暴动罪判刑。卢健民早前向终审法院申请就刑期和定罪上诉许可。终审法院周一(17日)驳回其刑期上诉,但批出定罪上诉许可,并排期于10月5日开审。(方德豪 报道)
卢健民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大律师刘伟聪等代表,终院署理首席法官李义,常任法官霍兆刚,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听毕陈词后,驳回刑期上诉,但批出定罪上诉许可,并排期于10月5日开审。许可和驳回理据将日后以书面形式颁布。
2016年2月8日夜晚食环署因为取缔农历新年出现的鱼蛋熟食小贩,与在场人士发生冲突,事件中冲突不断升级,最高峰时有700多名示威者结集;事件到2月9日早上8时后人群逐渐散去才落幕。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建制派将本次事件定性为「暴乱」,而香港民主派则意见不一,但偏向谴责政府和警察造成此次事件发生。香港法院裁定本次事件为「暴动」,多位参与行动的示威者被判暴动罪成,部分被判囚,其中卢健民判囚7年,为香港开埠以来最重的暴动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