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受廉署調查人身份 社民連吳文遠罪成
2018.05.11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在2016年透過傳媒及社交網,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的馮程淑儀受到廉署調查,周五(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吳文遠要還柙、不准保釋。
裁判官指出,廉署人員三次提醒吳文遠不可披露案情,被告曾表示「明白」及「知道」,且亦簽署文件答允不可披露,認為被告是清楚明白,而被告聲稱忘記有否被提醒過是「不盡不實」;裁判官表示,被告在社交網站指自己知名度低,認為是藉案件提高個人知名度,而披露與公眾利益無關,不構成合理解釋。
裁判官指吳文遠沒有悔意,法庭會參考過去案例以四個月為量刑起點,即使報告指被告適合社會服務令,法庭亦都未必接納。
多名社民連成員在法院外抗議,批評案件是政治檢控。
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表示,看不到吳文遠披露到廉署報案對公眾利益有何影響,相信吳文遠會考慮上訴。他又認為,法庭將吳文遠還柙是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