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案】国际关注首国安法案开审 控方称「光时」意味港独 被告否认所有控罪
香港首宗《国安法》案件周三(23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控方引用专家报告指,「光时」口号有「港独」意味,是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被告否认所有控罪。而庭上疑有中年男子向记者及旁听人士拍照,法庭报警处理。(刘少风/实习记者陈彦 报道)
被告唐英杰庭上否认所有控罪
香港首宗《国安法》案件的审讯预计为期15日。周三的首日聆讯中,被告唐英杰由囚车押送至法院,他戴上黑框眼镜,站在被告栏内,逐一否认所有三项控罪。
唐英杰由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刘伟聪及大律师陈碧琪代表。而控方则为多次主理《国安法》案件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律政司。
律政司司长早前已发指示,决定本案不设陪审团,案件改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
控方引专家报告 指「光时」口号有「港独」意味
唐英杰被控于去年7月1日,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向警方防线,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
今次审讯的其中一项焦点是法庭对「光时」含义的解读。
控方引用由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撰写的专家报告指,「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带有「香港独立」,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的含义。其中,「光复香港」可理解为「要收复已落入敌人手中的香港」,意指不承认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敌人」;至于「时代革命」,有改变现有社会制度和政权的意思,并隐含了「拒绝香港特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治」。报告又指,「光时」口号与2016年新界东补选本土派候选人梁天琦,所提出口号的意思没有明显分别。
控方指被告有政治目的地向途人沟通
控方开案陈词指,唐英杰在去年7月1日由东隧驾驶电单车至湾仔,车上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他在当日下午约3时半驶经警方防线,警员试图拦截唐英杰失败,电单车最后涉嫌撞向3名警员,警员在事件中受伤,被告及后亦倒地受伤。
周天行表示,唐英杰有意用旗帜上的字句,与他驶经的路人沟通,有关行为在《港区国安法》通过后首日的示威进行,反映有政治目的,被告漠视警方防线并导致碰撞,是导致或有意图严重危害社会。
控方在庭上播放长约 13 分钟的影片,当中包括闭路电视、警方摄录片段、行车纪录片、《有线新闻》及《志森与志豪》片段。影片显示,被告唐英杰驾驶电单车经过湾仔多条街道,冲向警员,后来遭制服及坐在地上。
辩方质疑片段与控罪无关
代表唐英杰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质疑片段与本案的关连性,以及没有证据显示驾驶者是被告。
控方反驳指,根据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被告被捕后曾承认他当日驾驶过相关路线,故可作出推论,驾驶者为被告。
有人疑向记者及庭内拍照 法庭报警处理
该案备受外界关注,几十名市民及大批记者早上排队取筹到庭旁听,包括新西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多国驻港领事到庭旁听。
但周三庭上,法官杜丽冰说有人在庭内拍照,警告可能违反简易罪行,法庭决定报警。消息指,公众席有中年男子怀疑以电话偷拍记者及庭内。该名男子随后被职员带到庭外了解情况。警方后将该男子带回警署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