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丈夫、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收取商人陳婉玉51萬元但沒有向政府申報,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處入獄九個月。他的太太馮程淑儀到庭旁聽,離開時並沒回應判刑。
56歲馮永業周四(12日)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法官指被告的失當行為持續兩年、為時不短,期間更繼續處理多項公職,有違公務員誠信;且作出法官認為是謊言的供詞,不承認控罪圖逃避罪責。
法官表示,雖然馮永業心愛女兒,但他知道與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的關係曝光後,必然會影響女兒,而他失去自由的一段時間內亦無法照顧女兒;法官指他提醒自己,不能因他們的戀情影響判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馮永業的個人情況不足成為減刑理由。
法官批評被告行為破壞公務員誠信,打擊市民對公務員的信心,合適刑期是十二個月,考慮到他對社會有頗大貢獻,扣減三個月刑期。
馮永業被指在2004年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期間,收取當時的戀人、港聯航空董事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住房的臨時訂金,但沒有向政府申報。
馮永業原本亦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而陳婉玉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但有關罪名被裁定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