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偏袒親共組織違規標語 連儂牆卻被無理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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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政府執法人員偏袒親共人士,經常引起爭議,例如香港人在各區建立的連儂牆,很快被人拆毀,但親共團體的宣傳品,就算違規張貼,仍可以長期存在,究竟為甚麼會出現這情況呢?(鄭日堯 報道)

過去九個月,香港當局為了不讓市民張貼有關「反送中」運動的政治文宣,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一方面食環署持續清洗各區連儂牆,另一方面警方負責截查並拘捕想重新張貼連儂牆的市民。各區的連儂牆被當局或不知名人士拆毀,唯獨是邊境落馬洲公車站這裡的連儂牆,由親共組織香港青年關愛協會(青關會)貼的標語,就遲遲沒有人處理。法輪功負責人林太向本台指,由2012年開始青關會就開始張貼標語、擺放橫額,他們曾向警方投訴,但警方卻以信仰自由推搪。

林太:警方回應說沒甚麽 ,香港有信仰自由 ,(青關會)可以擺設文宣。但我說沒有理由可以24小時這樣擺放(宣傳品)。他說青關會有人看守,24小時都有人看守,這樣就可以擺了。

對於警方的回應,林太大感求助無門。直至上月中,本台就事件先後向地政總署及食環署查詢,他們才認定相關宣傳品並沒有得到當局許可,食環署隨即採取行動清拆。

食環署:發了警告信給相關團體,他們收到我們警告信之後,都已經很快清走相關的宣傳品。我們也會繼續監察相關地方的情況,看看會不會再有相關宣傳品。

其後本台再到落馬洲去看過,發現青關會的宣傳品已經全被清拆掉。當局強調,擺放宣傳品有既定程序,必須根據《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向地政總署申請,並非有人24小時看守便可以。

另外,在連儂牆事件中,我們不時會見到警方的身影。他們除了負責拘捕張貼宣傳品的人之外,也會負責清拆宣傳品。但根據現行法例只表明食環署才有移除招貼及宣傳品的權力,讓不少人質疑警方在涉及連儂牆事件中,有沒有自己擴大了執法權力呢?

早於今年1月,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因掛上一幅印有「願香港制警惡除警姦」的橫額,遭地政總署認為標語違反規定,要求他移除或更改相關橫額。而警方亦向劉家衡指,橫額内容意識不良、影響警方聲譽,並稱警方將會在他移除橫額前套上垃圾膠袋。劉家衡表示,在地政總署通知中並沒有提及警方的執法角色,但當他的助理想處理橫額時,卻有便衣警員以涉嫌刑事毁壞拘捕他。

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因掛上一幅印有「願香港制警惡除警姦」的橫額,遭地政總署認為標語違反規定,要求他移除或更改相關橫額。(劉家衡臉書圖片)
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因掛上一幅印有「願香港制警惡除警姦」的橫額,遭地政總署認為標語違反規定,要求他移除或更改相關橫額。(劉家衡臉書圖片)

劉家衡:食環署有權力這樣做(移除橫額),因為他有法定權力。我當然覺得警察去到今天,是完全無視香港法律。在我們移除或更改橫額內容時,有位警員和我們說,警方有權執行香港所有法律,我聽完我也呆了一下。

九龍城區議員兼律師黃國桐向本台指出,他不太明白警方的執法原則,橫額本來就是屬於相關議員,不明白把橫額的膠袋拿走是有甚麼問題,質疑警方為了針對某些人士而巧立名目。

黃國桐:橫額的主人想拿開垃圾膠袋、看看裡面,有甚麼問題?我都不明白警方在幹甚麼?現在警方做很多事情,我都不明白。他巧立名目,他喜歡便找一些理由來捉你。

但在清拆連儂牆的權力上,黃國桐則認為,原則上食環署是重要的執法者,但並非唯一執法者,因此警方亦有權去移除相關宣傳品,只不過昔日警方不太重視的事情,如今卻變成「首要任務」。

過去大半年,超過百人因連儂牆而遭到拘捕,多個區議會也力爭在區內設立連儂牆,惟遭當局一一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