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日(27日)於旺角一帶發生的警民衝突中,再有記者於現場工作期間被警方拘捕,也有記者被警員強行扯下面罩及推撞,有記者不滿警不當對待,發起杯葛周一(28日)的警察記招;記者會一度中斷。警方也承認,如果警員沒有事先要求下就強行扯下記者面罩,情況絕不理想。外國記者會亦發聲明譴責警方的拘捕及干擾傳媒採訪,並要求當局就此展開獨立調查。(文海欣 / 潘加晴 報道)
警方周一舉行記者會,有傳媒代表發表聲明,指責警方近日對記者採取的各種暴行,又以強光模仿警員對記者照射的行為,警方馬上停止記者會,而在場的警隊高層離場,並關閉房內的部份燈光,更用板遮擋背景。
警方一度派出傳媒聯絡隊成員,表示考慮中止記招,但最後警方要求示威的傳媒代表離開,並繼續記者會。有傳媒代表對於警方的行為表示不滿,沒有返回記者會。
經一番擾攘一小時之後,仍有部份傳媒返回在發布房間內,記者會重開。但仍有記者代表對警方的行為表達不滿,其間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向《經濟日報》的記者表示「麻煩你收聲」,而高振邦亦多次呼喝參與的記者。
這次記者和警方關係陷入低谷的導火線,是周日(27日)警民衝突期間,本地一間英語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的一名自由攝影記者May James,在旺角採訪期間被捕,被警方控阻差辦公。《蘋果日報》女記者及《香港電台》攝影師也被強行扯甩面罩。警察也不停截查工作中的記者,其中甚至質疑 NOW 攝影師記者證「寫住 PCCW(電訊盈科) 嘅?」NOW是香港的收費電視台,由電訊盈科全資擁有的電訊盈科媒體負責經營。
雖然,政府早前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列明「因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的人士可獲豁免,當中包括記者。然而,在過去多場示威活動中,繼續有記者遇到警方要求記者除下面罩的問題。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強調,《禁止蒙面規例》中的「免責辯護」並非豁免;但他承認,如果警員沒有事先要求下強行扯下記者面罩,情況絕不理想。不過他重申,「記者只是免責不被起訴,並不代表有特權不用被查」。
謝振中說︰如果記者當時有穿一件清晰記者背心,或帶著頭盔、上面清晰顯示他是一個記者的話,而且同時做一些專業的採訪工作,我們認為看不到警務人員有甚麼原因截查記者,阻礙他工作,這個我很清晰地表達。如果同事在沒有事先要求或作出警告的情況下,強行扯開記者的口罩,這個行為絕對不理想。
他續指,根據法例,警員要先截停對方要求除口罩,若對方不願意除口罩,警方亦要先作出警告或會使用適當武力,經過這個程序才能扯下口罩。另外就《Hong Kong Free Press》記者被捕事件,謝振中稱她當時無帶記者證,並在多番警告下拒絕展示記者證。
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警方妨礙新聞自由,及濫用暴力。攝影記者協會表示,May James被警員要求除下臉罩及出示記者證,她首先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惟警員未有理會並警告她,及後May James出示記者證及身分證,最終仍然被捕。
《Hong Kong Free Press》總編輯Tom Grundy周一對本台指,May James周一清晨已獲准保釋,警方未控以任何罪名,惟11月中要再到警署報到,香港記者協會及外國記者協會亦已提供法律支援。Tom Grundy稱,一直非常關注新聞自由。
Tom Grundy說︰我們一直都關注記者和新聞自由所受到的待遇,特別是前線。有時候我們真的很難完成我們的工作。當然,我們促請警方尊重香港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對本台指,警方只是官腔說話,問題根本無改善。他強調,6月以來從未與警察公共關係科開任何會議,只有單方面向警方反映採訪時所遇到的問題。
楊健興說︰因為警方也不是第一次說很多方面不理想,溝通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們基本上是就一些具體個案,遇到一些不同的問題向他們反映。他們沒有再聯絡我們問相關情況,我們亦不見有任何改善,甚至是更為惡化。
外國記者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亦在網站發表聲明,譴責警方對記者的拘捕行動。聲明又指出,當局雖然曾保證記者工作可豁免於《禁蒙面法》,但周日晚有數名記者採訪時被警方要求除去用於阻隔催淚氣體或胡椒噴劑的面罩。該會再度要求就警方暴力對待記者及干擾傳媒採訪,作透明及獨立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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