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眾兩院跨黨派議員推出劍指香港律政司和司法機構人員的制裁動議,連日來激起上至特區政府高官、立法會議員,下至建制派社團的激烈反對。國務院港澳辦譴責有關動議,批其試圖「搭救」因涉違反《港區國案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亦指,若美國持續干預,不排除中央會根據《港區國案法》第55條,把有關案件移交內地機關審理;建制派紛紛到美國領事館抗議及發表同樣言論。有分析指出,中方有意在「拜習會」前用建制派的聲音向美國施壓,以香港政治犯與國安案件做「人質」。
建制派一致指中方不排除將國安案件「送中」
包括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金映玉在內的共和民主兩黨眾議員,上周四(2日)提出《香港制裁法》,法案列舉49位擬制裁人士,更擴大至司法體系,其制裁名單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也包括司法機構和律政司人員,上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和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下至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陳惠敏等。
「反對美國,干預香港事務!」建制派議員、政黨以至其他小社團,連續兩天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示威,有示威者在館外手撕美國國旗抗議,並指美國繼續制裁,中央不排除將國安案件「送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說:我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如果提醒中央的時候,都要有一個適切的判斷,因應這些美國的惡行去判斷,看哪一些「國安案件」要在中央的層面及內地作處理。
周一(6日)到現場抗議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受訪時亦引用《國安法》第55條,指「當有案件未能在香港有效審理,可以移交內地」。建制派有關動用《國安法》第55條,將國安案件「送中」的言論,與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早前的說法不謀而合。


分析:案件「送中」與否與外國勢力無關
《港區國安法》第55條列明,有3種情況可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對有關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接受本台訪問時分析指,難以估計北京會否動用《國安法》第55條。
劉銳紹說:無論有無外國(介入),如果北京認為有需要,都會用不同的理由執行55條。如果外國有這些機會,讓它有需要執行,它已經做了。如果沒有外國勢力而它有需要,亦同樣會做,是在於它怎樣判斷。這個已經不是純法律的問題,沒有人能夠估計。
分析:「拜習會」前擺姿態
時事評論桑普分析指,建制派的強烈反應,相信是中聯辦統籌的行動,此行為一方面阻嚇美國議員,港府或會以在囚人士「送中」作為籌碼;另一方面也是恐嚇法官不能退縮,是雙重恐嚇。桑普認為,在「拜習會」之前,亦是中方在國際談判前一貫「侵門踏戶」的伎倆。
桑普說:希望用這種方法,官方不表態,用嘍囉表態,測試美國的底線、測試美國的態度,來製造比較強硬的既定事實,才上談判桌。
桑普又指,今次美國制裁並未牽連到美國以外的國家,亦未及被制裁者的親人,相信制裁對法官的阻嚇性有限。

港澳辦、港府高官連日炮轟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周日(5日)回應制裁動議,形容為「美政客的拙劣行徑」;中聯辦發言人同日表示,美國政客「以港遏華」的圖謀和卑劣伎倆,「動搖不了我們堅定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
特區高官連日來空群而出,炮轟有關動議。行政長官李家超上周六(4日)譴責美國政客行為「卑鄙無恥、其心可誅」;林定國則把美國比喻為漫畫《哆啦A夢》中的「胖虎」,強調自己和中國人不是「大雄」,不會害怕及甘於被欺負。
資料顯示,名列制裁名單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陳慶偉、李運騰,以及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萬德豪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分別是民主派初選案的法官和律政司代表,案件將在11月底結案陳詞。而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將審理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暫定12月18日開審。
記者:張仕仁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