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安排受批評 特首反駁法律界「精英心態」


2017.12.31
hk-rail 2017年12月31日,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受到部分法律界人士炮轟,特首林鄭月娥指他們有「精英心態」。(政府新聞網圖片)

人大常委會通過高鐵西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安排,受到大律師公會及部分法律界人士指沒法理依據;特首林鄭月娥首次開腔反駁,指有關安排具有法理基礎,她又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有「精英心態」,但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回應,特首並沒捍衛香港的法治,而且更不應侮辱專業人士。(戴維森  報道)

高鐵「一地兩檢」安排近日不斷受到批評,尤其法律界人士作出嚴詞姿態。林鄭月娥周日(31日)在出席公開場合後解畫,指興建高鐵香港段由香港提出,並非中央要求,所以完全體現自治的做法。

林鄭月娥說: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要建香港段,任何揣測指是中央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興建香港段,並為此決定要求香港實行「一地兩檢」,這個說法完全不正確,而且有一點是「屈」(寃枉)中央。

她又指,在《基本法》頒布時全國仍未有高鐵,要尋找《基本法》條文支持「一地兩檢」是強人所難,她重申「三步走」程序嚴謹,有充分的法理基礎。

林鄭月娥說:我們不會為了開通1條鐵路的便利,去犧牲「一國兩制」的原則,去破壞《基本法》這個重要的憲制文件。部分法律界人士形容(人大決定)為「說了算」或「人治」,我就覺得是不正確。有少許我們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一貫以來的「精英心態」或「雙重標準」,即是香港的法律制度下的東西就是至高無上,在內地1個這麼大的國家、13億人口的國家的法律制度,他們認為是不對的。

對於有指「一地兩檢」安排可能會受到法律挑戰,因而人大需要釋法。林鄭月娥指出,若果她提請人大釋法是失職行為,她不會做。

林鄭月娥說:作為一個特區政府,我的責任、我的團隊的責任是要面向全港市民,如果我只是因為部分的、我剛才形容的那種心態的法律界人士有些說法,我為了滿足、或甚至討好他們的說法,而做一些憲制上不合乎規矩的做法,這個是完全失職的行為,所以我一定不會。

立法會議員、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周日在1個論壇表示,林鄭月娥一直未能提出「一地兩檢」安排的法律基礎,並非她的作風,所以質疑有關安排根本無法律基礎。她指香港法律界一直按法律原則辦事,反指至高無上的是人大常委;她又不滿林鄭月娥對專業人士的侮辱。

陳淑莊:林鄭的說法,指至高無上,其實是人大常委的決定,她才覺得至高無上。我覺得林鄭本身應該有責任捍衛香港的法治、尊重兩制;但在關鍵時候竟不堅守《基本法》、不守護香港的法治,反而要侮辱在香港的一些專業人士,只要不想聽的就出言侮辱,這絕對不是1個特首應有的風格。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人大常委會指有關「一地兩檢」安排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萬一有需要釋法,相信都不會有不同決定。她指假如有人堅持提出司法覆核,都應該考慮成功機會。她重申「一地兩檢」有足夠法理基礎,只是部分人是否接受的問題。

梁愛詩說:道理全擺放出來,問題是接受或不接受。人大常委會對事件的看法已清晰告知大家,如果有人不接受,你怎樣講他也不會接受。即使現在釋法,都不會接受。我覺得一件事一定要講是、非,人大常委會覺得是對的,怎可以因為某些人提出質疑,便任意行使法律解釋權呢?如果真的這樣做,我相信又會有其他反對,指人大常委會輕易行使法律解釋權。

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微信刊出署名文章,批評「一地兩檢」對香港和內地來說是雙贏的好事,但有人就是喜歡拿出「拉布」;文章強調人大決定是憲制性判斷,不容挑戰,所謂司法覆核「招數」亦難阻推行。文章指出,「一地兩檢」安排不是在香港全部區域實施,而是用於確認和批准香港與內地的口岸管理安排,確認內地口岸區設置與管轄的憲制合法性;內地口岸區在法律區域歸屬內地,因此與「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重複調整的交叉關係,亦無法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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