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须四周内签声明拥护《基本法》 民政局政助黎颖瑜突辞职
2021.01.15
在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通告,凡于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须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等,公务员须在部门发出信函四星期内签妥及交回声明;部门首长等高级职位的公务员须宣誓。
发言人表示,如有公务员不理会或拒绝宣誓或签妥和交回声明,会令人严重质疑是否愿意承担基本责任,以及是否适合继续留任公务员团队,当局会逐一考虑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有关公务员的聘用,有关人员有机会作申述。
当局又指,公务员以暴力行为扰乱治安及公共安全 、以不法手段在社会上进行损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声誉,藉以动摇特区政府管治和施政的行为,或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在社会上鼓动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参与旨在动摇特区政府管治和施政的组织或活动,皆属违反誓言及声明。如公务员有不当并违反誓言或声明的行为,当局会视乎个别个案实际情况,按现有机制就有关的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
去年7月1日之后受聘的公务员有超过4000人作出声明。
另外,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的管治团队有人跳船。在政府任职7年多,现年44岁的民政事务局局长政治助理的黎颖瑜突然辞职。港府至周五(15日)早上发出新闻稿,证实黎颖瑜已请辞,并指其请辞原因是「由于需要照顾家人」。《苹果日报》报道指出,黎颖瑜亦向部份友人表示,离任后她会到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