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是否要下架《願榮光》 湯家驊:提供或便利人犯法就是犯法行為
香港法庭日前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頒布禁制令,黨媒先是頭版斥網絡平台仍存在此曲涉嫌藐視法庭,其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又指「紅線很清楚」,政府已聯絡Google要求配合禁令,並說「熱切等候回覆」。雖然就供應商需否下架,法律界都有不同意見,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即使只是提供這歌讓人犯法,本身便是違法的行為。不過有評論認為,港府明顯不斷施壓,擔心是封網的先兆。
香港法庭頒下《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已有6天,目前在Google、YouTube、iTunes等平台仍能搜尋。這幾天,先是黨媒《文匯報》上周五頭版報道,將《願榮光》定義為「獨歌」,指網絡平台若不下架涉藐視法庭,又引述立法會議員指將會執法。
到周日(12日),律政司長林定國於電台節目「施壓」,直指歌曲已被「武器化」,利用作為宣揚「港獨」思想,港府已聯絡網絡供應商例如Google,要求配合禁令。
林定國說:「經常說紅線在哪,現在法庭講清楚給你聽,這個是很重要的功能。他們的(公司)政策也寫得很清晰,相關本地法律他們會遵從,任何人、任何商業機構都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所以我們也熱切期望等候他們的回應。如果你說不是,『我做不到跟不了公司政策』,我想我們也很好奇想聽一個交代,難道改了公司政策?沒可能吧。沒有理由有一個政策不跟從一個地區的法律或法庭命令。難道有難處?是否有人迫害你。」
不過他強調,禁制令是禁止利用歌曲煽動港獨,行為本身是違反刑事法和國安法;用作新聞報道、學術研究等則沒問題。
供應商要下架?湯家驊:在港運作就要守香港法律
的確,禁制令是禁止利用歌曲煽動,只放在網上到底是違法?網絡供應商又是否需要下架《願榮光》?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日前在電台指,若只是單純播放《願榮光》,內容沒顯示「香港國歌」或「香港獨立」等資料,他不認為要下架。陳文敏說:「我的店賣刀,刀永遠可以讓人打劫、斬人,是否不可以賣刀?因為你始終禁制要有意圖,我沒有那個意圖,人們如何用、用的人可能沒有意圖。」
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周一(13日)向本台表示不同意。他用賣槍為例反駁,提供或便利人犯法,也是犯法行為。湯家驊說:「香港不讓人賣槍,你走去賣槍,你明知道別人買了槍可能去打劫銀行,你仍繼續去賣。是否不用負上責任?這裡不是美國,不會陀槍是合法行為。所以在香港,只要你提供一些你知道極有可能被人拿去犯法的物品,你也有責任遵從這個法例要求。」
湯家驊重申,只要網絡供應商涉及在港運作,就要遵從香港法律,若可在港上載或下載《願榮光》,應被視為在港運作。湯家驊說:「如果他在香港有公司或工作人員,就可以被檢控藐視法庭,因為他代表公司在香港進行運作。」
評論:擔心港府進一步封網
時事評論員桑普向本台批評,港府現在「靠嚇多於實際」,並無法律基礎也沒有域外效力向Google母公司進行法律行動。但他關注,港府會否進一步封網。桑普說:「為何近期大公、文匯等方面,不斷利用這個問題,(我認為是)作為一個工具慢慢啟動所謂封網程序,他希望做香港網絡長城,禁制一些內容讓香港人看到。就是說是網絡營運商不合作,導致我今天要這樣做。」
他續指,港府若做到將Google趕出香港,在現時美中關係下,則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本台已向Google查詢是否會將《願榮光》下架,暫時未有回覆。
記者:淳音(台北)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