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團體發表報告 指港府未採納聯合國建議保障人權

2023.05.10
港人團體發表報告 指港府未採納聯合國建議保障人權 2019年12月22日,在香港舉行的支持新疆維吾爾人人權的集會上,一面中國國旗被從旗桿上取下,一名防暴警察制服了一名抗議者。
Lucy Nicholson/路透社資料圖片

去年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香港政府實施《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狀況發表《審議結論》(concluding observations),提出一系列觀察及建議。就此,關注香港人權的港人團體「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近日撰寫報告,指港府不但拒絕採納委員會的建議,而且在多方面都加劇了對人權的侵犯。該中心對此表示非常失望,並要求港府立即落實委員會的建議,及停止一切對人權的侵害。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紀錄自去年7月27日至本年3月31日為止的約八個月內,港府對審議結論的具體行動和回應。其中,在《審議結論》中,委員會嚴厲批評北京在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和《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委員會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緊急廢除《國家安全法》和「煽動罪」。但「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拒絕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的所有意見。 

該中心指出,在報告期內,香港政府拒絕廢除或停止實施《港區國安法》和「煽動罪」,還是堅持繼續審理國安法及煽動罪相關案件。香港人權中心注意到,至少有22人根據《港區國安法》或「煽動罪」被捕。其中,至少有10人被起訴。 

報告又指出,香港政府曾聲稱,中國政府是在「廣泛徵求(香港)各界民意的基礎上」制定《港區國安法》;但事實上,在法律頒布之前,當局從來沒有進行過任何公眾諮詢,公眾甚至無法了解該法案在起草和討論時的內容,法律的全文直到生效當天才向公眾公布。 

該報告亦批評,香港法院一直在繼續認可相關法律的合憲性。除了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港區國安法》的合法性和合憲性不能受到香港法院的質疑外,2022年9月,在一次關於《羊村繪本》兒童書籍的審判中,區域法院也肯定了《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是合憲的。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認為,從《審議結論》頒布之日到報告撰寫之時,「我們看到法院高度尊重政府對與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解釋」。雖然《港區國安法》第4條明確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規定的人權應受到保護,但據觀察,法院很少依賴並充分重視這一條款。 

報告亦提到,包括尊子等知名漫畫家因為其政治諷刺作品而遭受極大政治壓力;亦批評港府沒有保障港人的和平集會以及結社自由。此外,報告也稱港府的法援機制及投訴警暴機制亦無得到改善。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指出,港府有義務履行《公約》的所有條文及尊重《公約》規定的監察制度,政府應該是在非常強而有力的理據支持下才可以拒絕委員會提出的建議。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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