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瀆職罪成 還押至9.12判刑

香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指在政府任職期間收取港澳商人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的利益,分別被控受賄、行賄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今年6月中在區院審結,區域法院周三(14日)分別裁定馮永業及陳婉玉兩人受賄及行賄罪名不成立,但馮永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12日判刑。辯方申請被告保釋外出等候判刑,但被法庭拒絕。

馮永業是現任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有關控罪最高刑罰可達7年。

馮永業被指於2004至06年期間,負責審批與陳婉玉有關公司的航權申請時,隱瞞在他購買羅便臣道一個值逾千萬港元單位中,是由陳婉玉替他付51萬港元臨時訂金。就兩人面對的受賄及行賄兩罪,法官裁定兩人指於03年開展戀情的說法屬實,法官認為若陳婉玉處心積慮巴結馮永業,不會如此大費周章,以迂迴曲折的方式來施行,且兩人當時已打得火熱,陳婉玉若要巴結馮永業,大可在澳門及內地購買同等價值的名錶相送,而不需留下如此可被追蹤的痕迹。

55歲男被告馮永業,早前已離任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一職,他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

63歲女被告陳婉玉,案發時擔任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她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